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 的通知
湘财外指〔2017〕48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17〕17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补助明细的通知》(商办财函〔2017〕273号), 现下达你市(县)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 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6款99项“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99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请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附件: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安排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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