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本级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专项债券用途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市本级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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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专项债券用途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市本级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