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40号)及你区农业保险进展情况,安排你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含水稻政策调整变动资金、年中水稻和生猪扩面资金、2020年结算资金) 万元,扣除当年预拨资金 万元,本次再向你区拨付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参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附件2)和下达你区的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在收到补贴资金10日内报我局备案。
请你局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湘财金〔2017〕74号)及农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加强拨付审核,严格监管,确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1、2021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情况表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
2021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
补贴资金情况表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市辖区合计 |
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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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724 |
|
赫山区 |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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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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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 |
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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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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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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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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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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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湖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湖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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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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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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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下达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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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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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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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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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目标1: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目标2:中央和省级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 目标3: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目标4: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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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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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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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肥猪保险覆盖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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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绝对免赔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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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保障水平 |
高于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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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风险保障总额 |
高于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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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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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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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承保理赔公示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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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农户满意度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