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11 15:5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绩效管理科 浏览次数: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8〕173号)等文件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7月15日—8月20日对2017年度“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市人民政府成立实施“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等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主要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市经信委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拟定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拟定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等。该委现有人员编制35人,实有人数42人,内设办公室等14个科室。

(二)项目基本情况。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ITFIN)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6年,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方案(2016-2020年)》,明确在2016年至2020年五年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互联网+”行动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全面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引导和鼓励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仓储、智能工厂;鼓励企业开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产品,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使用云计算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对互联网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的引导扶持,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5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市级预算拨付项目资金460万元(另40万元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作为奖金发放),主要用于扶持“互联网+”产业企业19家、资金300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60%,其中用于扶持“互联网+”协同制造行动企业8家、资金90万元,推进了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动了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等;“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企业6家、资金150万元,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互联网+”现代服务业行动企业4家、资金50万元,促进了服务业智能化和网络化升级;“互联网+”精准扶贫行动企业1家、资金10万元,协助企业挖掘农产品特有潜力,打通上行销路。另委托华为公司制定我市2017—2021年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方案,支付服务费80万元;支持电信推动普遍服务项目建设,支付试点配套费50万元;用于 “互联网+”行动及新型智慧城市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30万元。

从扶持“互联网+”产业企业情况来看,平均每个企业扶持资金仅15.79万元,其中最多的为益村平台开发应用100万元,10万元的企业16家。从支持区位情况来看,高新区180万元、赫山区50万元、资阳区安化及南县各20万元、桃江县10万元,沅江市及大通湖区未安排。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市经信委制定了《益阳市“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程序,资金拨付流程等。项目单位基本按此办法规定进行资金分配,组织项目评审,执行审批程序,拨付项目资金。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基本合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益阳市经信委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益阳市“互联网+”行动资金项目的通知》(益经信〔2017〕133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委组织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审批及拨付等。一是制定申报制度。项目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互联网+”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应提交的资料、申报程序和要求,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二是加强项目评审、审批。属于区县(市)的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县(市)经信委、财政局初审,交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复核和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申报企业。其他项目由市经信委提出申请,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四、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分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等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项目评审、审批程序,加强资金分配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和益财绩〔2018〕173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了相关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及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有关政策、制度,核查分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是否合规,拨付是否及时等。(3)现场查看。深入58农服、中国电信益阳分公司等10个项目开展实地查看,调查核实。(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核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5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14—1:2017年互联网+行动经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导企业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是实现电子商务最基础的设施,通过该项目实施,引导了我市互联网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促进了信息化发展。目前,我市行政村光网覆盖率突破94%,4G覆盖率达96%以上,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达66.76万户、普及率突破50.9%,移动宽带用户为241.54万户、普及率达到56.53%,全市310个贫困村,光网覆盖与无线基站信号覆盖率均达100%,中国电信NB-IOT物联网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传统企业产业升级。近年来,我市加强了现代信息技术推广,促进两化融合不断深化。目前,已有19家企业纳入全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试点。如益橡传动的智能环保型叶根切割机大大改善了工人的劳动环境和劳动强度,传统的切割机要3至4个人同时操作,一道工序要3个小时,现在同等的工作量只需一人20分钟就能完成,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 好易佳电路板设备智能化改造,对生产线钻孔,铣型,图形底片加工各工序实现资料共享等。

(三)加快推进企业服务创新。近年来,益阳的区位、产业、人才、环境优势进一步显现,与各企业的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宽。我市成功引入了58农服、芙蓉云通等一批国内著名互联网公司,服务于益阳大农业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如“益村”是由58农服开发建设,依托益阳市1184个村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的集电子政务、电子村务、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综合型互联网本地服务平台,为村民提供党务服务、村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等四大服务,让农村用户也能够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生活便利。

(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民生服务便捷、社会治理精准、社会经济绿色、城乡发展一体、网络安全可控的城市。我市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与华为公司、湖南城市学院的共同努力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在益阳挂牌成立,以益阳为孵化器、主阵地、试验田,成功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后,为益阳、湖南乃至全国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全面有力的解决方案、人才和技术支撑,荣获了“2017年中国智慧城市创新奖”、“2017年中国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奖”。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基础薄弱。益阳经济不发达,工业企业大多集中于低附加值的农副产品加工或元器件生产,生产技术较传统落后,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难度较大。且这类企业大多效益不高,资金不足,发展“互联网+”协同制造方面投入有限。绝大多数规模工业企业生产还处于机械化甚至半机械化的阶段,与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互联网+”协同制造相去甚远,推进难度较大。

(二)财政资金绩效不明显。尽管我市财政较困难,仍每年安排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但由于“互联网+”协同制造投入较大,申报企业(项目)较多(如益村平台、智慧城市、电信普遍服务等建设),技术更新需求较快,而财政投入资金较少且分散(共支持企业19家,资金300万元,平均投入不足16万元,其中支持10万元的企业16家),对企业支持作用不明显。

(三)企业计算机人才短缺。我市经济欠发达,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尽管我市近十年来一直高举人才强市战略,但引进的人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企业引进的高学历计算机专业人才极少,导致企业在“互联网+”协同制造中推进人才严重缺乏。

七、相关建议

(一)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互联网+行动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和培育一批实力强,影响广的网联网+企业,加快益阳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

(二)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校企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培育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我市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设置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课程,联合企业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健全引才、留才、用才的工作机制,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互联网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引进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互联网+”更快更好发展。

 

2018年9月2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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