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执行《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监督管理制度,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切实治理乱收费,我市公布执行《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对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标准和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票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政策,价格违法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方面。该办法适应于我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并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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