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发资金管理的通知
益财库〔2019〕236号
发布时间:2019-10-08 11:1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 浏览次数: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发资金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确保市级预算单位职工薪酬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准确发放到位,维护好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市本级各预算单位银行代发资金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预算单位银行代发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一)各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为银行代发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预算单位应明确专岗、专人负责银行代发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安全,发放及时、准确。加强银行代发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格落实职工薪酬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实名制,实行一人一卡。

(二)建立健全银行代发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各预算单位应制定和落实银行代发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银行代发资金发放数据编制、录入、复核、终审、发送代发银行人员岗位分设。银行代发资金发放流程至少应经过两个以上部门(一般为人事、财务部门)、三个以上岗位(人事部门薪酬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会计、出纳人员)。严禁由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人员承担银行代发资金发放的全部业务。

(三)及时更新银行代发基础管理信息。预算单位应及时更新工资信息系统中的单位人事信息及人员工资信息等基础信息。规范工资发放项目、标准、方式、代扣代缴项目的处理。

(四)实行银行代发资金辅助核算。各预算单位应设置“银行代发工资账户资金辅助账簿”。单位收到从各渠道归集到银行代发工资账户的资金时,单位凭代发银行提供的银行代发工资账户入账通知,在按现行会计制度处理的同时,贷记:其他应付款工资代发户-应付本单位代发或应付机关社保代发,借记:其他应收款-工资代发户;单位和银行从银行代发账户将资金分解拨付到职工或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时,单位凭银行提供的付款凭证,在按现行会计制度处理的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工资代发户-应付本单位代发或应付机关社保代发,贷记:其他应收款-工资代发户。每月底与银行提供的银行工资代发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银行工资代发账户结余资金应及时转出,缴入单位财务或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或退回机关事业社保部门,在按现行会计制度处理的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工资代发户-应付本单位代发或应付机关社保代发,贷记:其他应收款-工资代发户。

(五)及时提供银行代发职工薪酬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信息。各预算单位应明确出纳岗位以外的人员通过短信、微信、发放工资条或内部公布等方式将职工薪酬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内容和应发、代扣、实发金额等项目明细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便于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个人查询和核对,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信息报告反馈机制。各预算单位在职工薪酬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向市财政、人社、组织、编办反馈。

二、强化代发银行的服务责任

(一)签订代发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代发银行应与委托代发的预算单位签订代发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代发数据(凭证)传递流程、途径和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机制等。

(二)规范代发数据的取得途径和方式。代发银行应从预算单位明确并授权的人员处同时取得代发数据的纸质(加盖单位人事和财务两部门印章)和电子数据。机关事业社保处委托代发的退休人员经费应取得由机关事业社保处和预算单位盖章确认的发放明细表。

(三)健全内控制度,加大复核力度。代发银行应健全工资代发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专人负责、岗位分设的要求,加强对预算单位报送的代发数据的复核,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四)完善工资代发账户信息报送。代发银行应将预算单位代发工资账户基本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等)报送市财政局备案,每月十日前将预算单位工资代发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备查。及时向委托代发单位提供代发工资账户资金收付款凭证并按月提供对账单。相关凭证实行预算单位会计或财务负责人签收制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工资代发系统。代发银行应按照本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银行代发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资代发系统,保证委托代发单位代发数据传送畅通,内控机制得到落实。逐步实现工资代发系统与财政工资发放系统、机关事业社保发放系统准确对接,

三、切实增强人社部门退休人员经费代发责任

(一)机关事业社保处将委托预算单位和银行代发退休人员经费拨付至银行代发工资账户时,应同时向预算单位提供盖章的发放明细表,由预算单位盖章后交工资代发银行,同时向预算单位提供电子数据。

(二)加快推进机关事业社保社会化发放改革进度。

四、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加强监督检查

(一)开展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市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定期开展银行代发资金专项检查,将银行代发资金列入年度对预算单位的日常检查计划,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促进银行代发资金管理规范化。

(二)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度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对工资代发银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进一步提高职工薪酬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省财政厅电子财政平台,继续优化财政工资系统,逐步实现财政工资系统与银行工资代发系统的对接,发挥技术信息手段对防范工资发放风险的支撑作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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