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扶贫局:
根据《预算法》、《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发〔2017〕3号)、《益阳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益财农〔2017〕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切实帮助各县市(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现提前下达你区县(市)2019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50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2130505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转移性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或311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是提前下达的资金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纳入各区县(市)级财政预算和扶贫规划,由驻村工作队在扶贫规划内指导(或组织)实施。
二是各区县(市)相关单位应实行专账(或台帐)核算,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纳入脱贫攻坚绩效考评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市本级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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