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农指〔2013〕243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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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3〕63号),为促进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开展,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用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请相应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6农林水事务-水利-小型农田水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根据《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湘财农〔2012〕85号)第九条,结合第三、四批37个重点县2012年度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情况,对在绩效考评中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2013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在去年的基础上各增加100万元;对排名在后三位的县市区,2013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在去年的基础上各核减100万元,建设任务不变,投资缺口由县级财政补足。
请你区严格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益阳市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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