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5 17:1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益财农指〔2016〕81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关于结算2015年6—10月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收入的通知》(湘非税函〔2015〕19号)和湖南省林业厅《关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林计〔2010〕124号)文件精神,省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区级分成收入282.3984万元已全部缴入市级金库,现下达你区2015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    万元,请相应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济科目302商品与服务)。请你区及时统筹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附件: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分配表
 
区县市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合  计 森林植被恢复费 282.3984 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市本级小计   282.3984  
赫山区   182.9393 分成收入
高新区   99.4591 分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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