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0〕23号
发布时间:2020-04-13 16:0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农业农村科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精神,经研究,在湘财预[2019]257号和益财预〔202010号指标文件已提前预拨资金的基础上现测算下达你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相应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要求,我省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2020年的发放面积以2019年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同时请各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实种植面积,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地方使用有结余的,可转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中统筹使用;资金不足的,由当地财政调剂解决,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保护好种地农民利益,不得出现降低补贴标准、减少补贴面积的现象。

2、“益阳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安排表中“本次结算下达为本次结算资金。相比较益财预〔202010号文件下达的预拨资金,本次结算金额为正数的,为2020年应发补发资金;结算下达金额为负数的,为2020年应扣减收回的预拨资金。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一通过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国库不再调度资金。市县专户收到下拨资金时,总预算会计作“借:其他财政存款,贷:与上级往来”账务处理;专户拨付资金时,做“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账务处理。

4、各区要结合本地突际,按照中央和省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有关规定尽快下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到达各区粮食风险基金账号10天内足额拨付到种地农户,如未及时发放完毕的,市里将扣减相应地区2020年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的10%,扣减所得资金用于奖励按时下拨的区。同时,将对相关区下达督办函,并抄送各区人民政府。

5、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或补贴卡)中扣缴农业税费老欠或“一事一议”费用,农户自愿以补贴资金抵缴的,必须由农户本人到信用社办理缴款手续,有关单位必须向农户逐一开具税费清算单或“一事一议”收款收据。各区不得擅自出台政策,将补贴资金直接扣减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中应由农民自行缴纳的部分。对违纪违规擅自扣减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交由纪检、监察及纠风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以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补贴发放之前乡镇财政所要按规定格式编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表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要及时将分户补贴数据上报区级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必须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并从补贴发放开始后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上报补贴发放数据,直至补贴全部发放完毕。中国农民补贴网及补贴旬报的报送流程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益阳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算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0331

 

 

    益阳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结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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