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 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10-21 15:2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37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各区(单位)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4111


附件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341

资阳区

30

赫山区

45

大通湖区

18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434

备注:资金来源为湘财预〔2023〕378号“01中央直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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