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事业费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23〕19号
发布时间:2023-05-06 10:3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3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农村奖扶资金   万元,特别扶助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项补助的人数是截止2023年3月15日,通过湖南省计生扶助保障系统上报确认的人数。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根据益财社〔2019〕111号文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按照扶助标准每人每年960元计算,资阳、赫山两区市级负担资金按照8%配套、大通湖区按2.4%配套。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及伤残家庭)资金。根据《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益卫发〔2022〕13号)精神、《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精神,从2022年7月1日起全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分别为940元/月、810元/月,所需资金按文件确定的比例分别由中央、省、市、区承担。

三、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根据《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湘政办发〔2014〕27号),从2014年开始全省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退休后按80元/人、月随养老金发放,年人均发放960元。在市级参保的,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其中国有企业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在县区级参保的,由省及县区级财政负担;未参保居民由省市区按5:2:3共同负担。

四、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抚慰金。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26号)和《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益财社〔2019〕111号)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市、区按4:6承担。

五、独生子女保健费。根据《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对非财政直属县按每月10元的20%配套独生子女保健费。

请尽快拨付资金,并足额安排区级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手中。

附件:2023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2023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单位

2023年确定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数

2023年确定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数

农村奖励扶助资金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独生子女保健费

新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本次安排

备注

小计

伤残

家庭

死亡

家庭

新增死亡家庭

市卫健委

 

 

 

 

 

 

 

1835.33

 

 

361.33

已预拨市卫健委2023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474万元。

资阳区

3883

799

332

467

55

29.82

180.14

3.10

2.57

11

226.63

 

赫山区

11735

1419

585

834

79

90.12

319.98

3.10

2.82

15.8

431.82

 

大通湖区

204

374

159

215

21

0.48

62.30

0.80

1.62

4.2

69.4

 

高新区

1741

106

35

71

5

13.37

24.65

0.20

0.42

1

39.64

 

合计

17563

2698

1111

1587

160

133.79

587.07

1842.53

7.43

32

1128.82

 

说明

各项补助的人数为,截止2023315日通过湖南省计生扶助保障系统上报确认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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