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19]116号
发布时间:2019-08-07 11:26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35号)文件精神,支持地方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保障工作,提升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区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供养机构环境和服务质量,推动供养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 请将此款列2019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三、 收文后,请立即与民政部门联系,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供养机构。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4日

 

附件:

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机构数

集中供养人数

补助金额

备注

资阳区

9

276

24.5

 

赫山区

21

722

59.1

 

大通湖区

4

63

6.8

 

高新区

2

69

5.3

 

合计

36

1130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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