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8】228号
发布时间:2019-02-20 09:1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深度贫困县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试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75号)及湘财社指【2018】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区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主要根据各地总人口数、贫困人口数、工作绩效、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二、 各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标准、按程序及时准确救助,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 请将此款列入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各区收文后,要迅速与民政部门对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2018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补助金额

备注

资阳区

85

 

赫山区

169

 

高新区

15

 

大通湖区

22

 

合计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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