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37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其他支出”。各区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2、中央就业补助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作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3、各区要按照现行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4、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将进一步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奖优罚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区要制定就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区要切实加强就业资金监管,对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消化慢的地方,适当扣减资金。
附件:2024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2024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 位 |
金 额 |
资阳区 |
1442 |
赫山区 |
1894 |
大通湖区 |
537 |
小 计 |
3873 |
备注:资金来源为湘财预〔2023〕372号中央部分,“01中央直达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