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8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关要求,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现安排你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并做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20年结算及2021年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功能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0“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各区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拨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益阳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益阳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单位 |
2020年结算 |
本次拨付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 |
本次应拨付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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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拨付 |
应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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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及所辖区 |
18615.30 |
48.41 |
1210.97 |
125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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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6114.20 |
-315.36 |
376.67 |
61.30 |
|
赫山区 |
12168.50 |
362.29 |
812.59 |
1174.90 |
|
大通湖区 |
332.60 |
1.48 |
21.72 |
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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