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1〕277号
发布时间:2022-01-17 14:2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8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关要求,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现安排你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并做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2020年结算及2021年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功能科目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0“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各区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拨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益阳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益阳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单位

2020年结算

本次拨付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

本次应拨付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

备  注

已拨付

应结算

 

 

 

市本级及所辖区

18615.30

48.41

1210.97

1259.40

 

资阳区

6114.20

-315.36

376.67

61.30

 

赫山区

12168.50

362.29

812.59

1174.90

 

大通湖区

332.60

1.48

21.7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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