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强化资金保障与就业政策协同,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补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社指〔2021〕4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21年省补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经费 万元。本次拨付资金支出请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区县支出请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各地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按支出用途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各地收到指标文件后,要迅速将资金拨付到有关单位,并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1年省补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经费安排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2021年省补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乡镇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企业 |
劳动力失业调查 |
失业动态 监测企业 |
小计 |
备注 |
合计 |
4.00 |
3.00 |
11.93 |
10.20 |
29.13 |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乡镇:资阳区迎风桥镇、沙头镇,赫山区沧水铺镇、龙光桥镇(湘人社函〔2019〕13号、湘人社函〔2019〕152号),每个乡镇1万元、共4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企业:赫山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桃江县益阳桃花江竹业发展有限公司(湘人社函〔2019〕13号),每家企业1万元、共3万元。 |
资阳区 |
2.00 |
|
|
|
2.00 |
|
赫山区 |
2.00 |
1.00 |
|
|
3.00 |
|
高新区 |
|
1.00 |
|
|
1.00 |
|
桃江县 |
|
1.00 |
|
|
1.00 |
|
市就业服务中心 |
|
|
|
10.20 |
10.20 |
|
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 |
|
|
11.93 |
|
11.93 |
|
资金来源:《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补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社指〔2021〕41号) |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