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1〕13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补助2021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415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1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省补助资金 万元。
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各区按程序拨付使用,同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1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省补助资金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2021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省补助
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
单 位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益阳市本级及辖区 |
赫山区 |
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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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8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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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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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 |
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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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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