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救助中央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20〕414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医疗救助中央和省补助资金 万元。
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此次中央财政资金按照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的100%预拨,省级财政资金按一定比例预拨。绩效目标表将随后下达,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
预算指标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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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小计 |
备注 |
益阳市本级及所辖区 |
赫山区 |
1008.83 |
70.84 |
107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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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532.44 |
37.39 |
569.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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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56.24 |
3.94 |
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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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 |
125.91 |
8.85 |
13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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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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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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