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各区落实就业政策,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55号),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就业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资金,按照2020年四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总额数的70%下达,待上级结算资金下拨后,再由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与各区统一结算。本次预拨的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99其他支出”。各地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情况,编列相应支出科目。
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关要求,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该项直达资金标示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在直达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核对、补充完善有关指标和做好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区要按照现行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区要建立健全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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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所辖区 |
2020年分配金额 |
2021年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 |
备注 |
所辖区小计 |
4008 |
2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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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1371 |
960 |
|
赫山区 |
1933 |
1353 |
|
大通湖区 |
520 |
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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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184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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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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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20〕 3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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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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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拨付各区按2020年结算数的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