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市级补助资金(结算)的通知
益财社指〔2021〕68号
: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根据《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从2014年开始全省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退休后按80元/人.月随养老金发放,年人均发放960元。在市级参保的,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其中国有企业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在县区级参保的,由省及县区级财政负担;未参保居民由省市区共同负担,5:2:3。(960/480/192元/年)
请按照有关要求,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市级补助资金(结算)安排表
(此页无正文)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2021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市级补助资金
(结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应安排 |
益财社指〔2021〕28号已下达 |
本次安排 |
备 注 |
市卫健委 |
1835.61 |
1474 |
361.61 |
|
资阳区 |
3.09 |
|
3.09 |
|
赫山区 |
2.67 |
|
2.67 |
|
大通湖区 |
0.92 |
|
0.92 |
|
高新区 |
0.24 |
|
0.24 |
|
合 计 |
1842.53 |
1474 |
368.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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