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民政事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0]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1年民政事务专项资金 万元,其中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 万元,市级资金 万元),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 万元,民政规范化建设资金 万元,殡葬设施建设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百岁老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区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水平。按照《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益办[2012]43号)精神,我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补助标准为400元/人·月,其中:省财政补助147元/人·月,市财政补助100元/人·月,其余由区财政补助。区财政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安排本级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配套资金,连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一并分配,落实到人。为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可依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行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请将此款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民政规范化建设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此次下达的殡葬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请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4“殡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对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给予适当补助,请将此款列入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五、各区财政部门收到通知后,要迅速与民政部门对接,要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2021年民政事务省、市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2021年民政事务省、市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合计 |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 |
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
民政规范化建设 |
殡葬设施建设 |
备 注 |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殡葬设施建设明细 |
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明细 |
|||||
市民政局 |
25 |
|
|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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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32.14 |
4.8 |
3.24 |
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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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怡康老年公寓(含市老年康复中心服务外包床位)20万,区春莲养老院4.1万 |
赫山区 |
80.84 |
6.5 |
4.44 |
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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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沧水铺镇农村公益性公墓60万元 |
其中:区重阳老人院21万,区老年休养院2万,区温馨老年公寓6万,区鸿泰养老公寓9万,区大桃老年公寓2万,区桃花仑老年公寓1.7万,区家家乐老年公寓2.7万,区优怡长者照护中心1.9万,区天赐福养老院3万,笔架山乡凤凰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万,区乡村老年公寓1.7万,益阳碧云养老服务中心14.4万,区鄢家垸村胜利养老院1.5万,区善德养老院1万 |
高新区 |
40 |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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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湖南益阳康雅养生园18万,益阳馨逸养老服务中心6万,湖南亲善美养老服务中心14万,益阳共创天亿养老服务中心2万 |
大通湖区 |
63.18 |
0.7 |
0.48 |
2 |
|
60 |
千山红镇农村公益性公墓60万 |
区荷花园养老公寓2万 |
合计 |
301.16 |
12 |
8.16 |
136 |
25 |
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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