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结算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市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资金中包含2019年结算补助资金和2020年预拨资金。结算2019年省级补助资金时,按每人60元/月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湘政办发〔2019〕16号)确定的省级负担比例进行结算,各区超出60元部分自行负担。2020年省、市补助资金将在2021年进行结算,2020年度结束后,请各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结算资料。
三、各区要督促好民政、残联部门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管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要与残联残疾人系统中重度残疾对象一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要与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残疾低保对象一致,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各区不得随意扩大补助范围,自行扩大范围所需补助资金由各区自行负担,省财政厅将督促省民政厅进一步加大比对核查力度,做到对象精准、补助精准。残疾人两项补贴要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并在系统中分别选择“困残生活”和“残疾护补”标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能够完整准确在“一卡通”系统中体现。今后,省财政在结算资金时,将逐步从省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取数,减轻各地上报结算资料负担。各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标准按时到位。
附件: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及2020
年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及2020年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
2019年12月两项补贴发放人数 |
2019年省级结算资金 |
2020年此次省级补助资金 |
年初已预拨省级补助 |
2019年市级结算资金 |
此次实际下达省市补助资金 |
备注 |
||||
2019年省级需补助 |
已预拨 |
此次还需结算 |
2019年市级需补助 |
已预拨 |
此次还需结算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⑨ |
⑩ |
||
资阳区 |
7462 |
264.1 |
166.48 |
97.62 |
153.9 |
216.32 |
107.5 |
98.8 |
8.7 |
43.9 |
|
赫山区 |
11068 |
391.8 |
214.09 |
177.71 |
249.5 |
316.85 |
159.4 |
120.6 |
38.8 |
149.16 |
|
大通湖区 |
1694 |
60 |
36.64 |
23.36 |
39.8 |
49.11 |
14.05 |
||||
高新区 |
915 |
32.4 |
17.89 |
14.51 |
24.9 |
26.52 |
13.2 |
10.2 |
3 |
15.89 |
|
合计 |
21139 |
748.3 |
435.1 |
313.2 |
468.1 |
608.8 |
280.1 |
229.6 |
50.5 |
223 |
说明:
1、表中勾稽关系:⑩=④+⑤-⑥+⑨
2、2019年市级需补助资金根据2019年12月份人数按12元/月计算,市级资金在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残疾人两项补贴”中列支5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