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 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财科教〔2017〕165 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 县市)2018 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资金预计数万元,专项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 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601 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或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 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2018年据实测算后,将对各单位(市、州、县)可获得 的资金额度重新核定,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相应调整。
各地在安排资金时,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 号)精神,重点向农村幼儿园、
贫困地区幼儿园倾斜。请各项目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以上要求认真遴选、合理确定支持项目,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并填写《××市(州、县市区)2018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情况表》(附件2)、《××市(州、县市区)2018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情况表》(附件3),经市州财政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资金预计数分配表
2、2018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公办幼儿园情况表
3、2018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民办幼儿园情况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