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19:4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教科文科 浏览次数: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1〕237号

经研究,现清算下达你区(单位)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资金   万元, 其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万元,校舍维修保障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公用经费补助、校舍维修保障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 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各地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要求,在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时,按年生均10元的标准单列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支持各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各类学校正常运转。

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平均资助面为24% ( 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分三类,一类地区16%, 二类地区20%,三类地区30%);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非寄宿生平均资助面为11% (一类地区5.5%,二类地区7.5%,三类地区17%)。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发放等工作,优先将建档立卡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提高资助的精准度。要把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范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用于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等。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两类学校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度规划建设任务。

四、此次下达的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的配套资金,各区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各区要按照《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2号)要求,切实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

 

附件:1.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分配总表

2.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测算总表

3.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4.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分配表

5.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益财预〔2021〕237号(联合文)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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