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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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1〕5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用于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该项指标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下相关项,其中,中职免学费、高中免学费资金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其余资金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学生资助资金。
二、此次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区财政、教育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时,应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三、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获得资助。
四、各有关高校要按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规定,按已核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服兵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资金如有不足,学校可先行垫付。
五、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1、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中职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分配总表
3、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分配表
4-1、2021年高校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总表
4-2、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分配明细表
4-3、2021年地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
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中央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