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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所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78号)和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4 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湘财教〔2016〕65号)、《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以及《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湘办发〔2019〕19号)的规定,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
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执行参照《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5号)分类分档办法和分担比例。其中非省直管县省级负担之外的部分,由市本级和财政非省直管县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
三、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同级财政按年生均10元的基准定额单列经费,支持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所需资金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标资金中列支。
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补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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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分担比例 |
市县分担比例 |
市级分担比例 |
2019年秋季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人) |
省级资金(万元) |
市级需配套资金 |
年初已拨付市级配套资金 |
此次下达市级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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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合计 |
湘财预〔2019〕335号已提前下达 |
此次 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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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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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1 |
911 |
698 |
213 |
663.36 |
511.20 |
152.16 |
市一中 |
0% |
100% |
100% |
3287 |
|
|
|
328.70 |
131.48 |
197.22 |
资阳区 |
50% |
50% |
20% |
4104 |
205 |
154 |
51 |
82.08 |
104.85 |
-22.77 |
赫山区 |
50% |
50% |
20% |
12629 |
631 |
483 |
148 |
252.58 |
274.87 |
-22.29 |
大通湖区 |
70% |
30% |
|
1071 |
75 |
6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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