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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47号),结合益阳市教育局《关于请求拨付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函》,现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市级补助资金,下达你单位(区)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覆盖所有公办幼儿园以及办园质量完全达到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5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明确的分类分档办法和分担比例执行。非省直管县省级负担之外的部分,由市与区按比例共同承担。
二、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安排给幼儿园,保障公办幼儿园良好运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得稳定支持,加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三、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开展的日常消耗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园舍租赁,以及幼儿资助等非日常消耗性支出。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2020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资金额度合计 |
已提前下达 |
此次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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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小计 |
省级 |
市级 |
小计 |
省级 |
市级 |
|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
1378.00 |
707.00 |
264.21 |
406.79 |
562.71 |
324.00 |
238.71 |
408.50 |
383.00 |
25.50 |
益阳市中心幼儿园 |
23.36 |
11.68 |
11.68 |
0.00 |
10.00 |
0.00 |
10.00 |
13.36 |
11.68 |
1.68 |
资阳区 |
344.00 |
172.00 |
68.80 |
103.20 |
168.00 |
96.00 |
72.00 |
72.80 |
76.00 |
-3.20 |
赫山区 |
918.64 |
459.32 |
183.73 |
275.59 |
351.71 |
195.00 |
156.71 |
291.34 |
264.32 |
27.02 |
大通湖区 |
92.00 |
64.00 |
0.00 |
28.00 |
33.00 |
33.00 |
0.00 |
31.00 |
31.0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