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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55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0年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该项指标支出列政府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全省贫困县以外的区县(市)农村中小学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根据学校所在位置,按照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县城关镇)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发放人才津贴。贫困县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按照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所在地(不含县城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每月的人才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类分档比例分担。其中非省直管县省级负担之外的部分,由市与区按4:6比例共同承担。
二、各区要按照文件要求,足额安排本级应分担的人才津贴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补助资金。
附件:2020年益阳市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表:
2020年益阳市乡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补贴(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 区 |
类 别 |
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 |
资金需求 |
省级资金已下达 |
此次下达市级配套资金 |
分担 比例 |
|||||
小 计 |
自然村寨学校及教学点 |
村委会所在地学校 |
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城关镇) |
小 计 |
省 级 |
市 区 |
|||||
益阳 小计 |
|
4678.00 |
1391.00 |
802.00 |
2485.00 |
1237.00 |
619.00 |
618.00 |
619.00 |
247.20 |
省:市:区(50%:20%:30%) |
资阳区 |
非贫困 地区 |
1288.00 |
227.00 |
373.00 |
688.00 |
340.00 |
170.00 |
170.00 |
170.00 |
68.00 |
|
赫山区 |
非贫困 地区 |
3390.00 |
1164.00 |
429.00 |
1797.00 |
897.00 |
449.00 |
448.00 |
449.00 |
17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