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市本级和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年10月29日在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凌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0年市本级和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报告市本级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新增债券资金及压减支出等情况纳入预算调整统筹安排,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1、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今年直达资金下达后,按规定部分资金可弥补减收增支和“三保”缺口等。腾出来的预算资金共计21119万元,纳入调整预算统筹安排。
年初预算安排城建资金12000万元,至9月末,归集城建资金13187万元,调整预算调入1187万元。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03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落实中央过“紧日子”决策部署,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加大疫情防控和“三保”财力保障的通知》(益财预[2020]42号),按10%的比例继续压减部门预算“三公经费”567万元。
年初预算新增一般债券45665万元,省今年实际下达一般债券23600万元,加上再融资一般债券1765万元,共计25365万元。需调减新增一般债券20300万元。
根据中央、省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今年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间延续至年底。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150万元,预计全部减收。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按30%提取的义务教育设施建设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150万元。
以上因素,共计调增财力25342万元,调减财力22450万元,加上压减“三公经费”567万元,可新增安排支出共计34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民生保障支出。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68万元、消防支队“五合一”扩建项目资金567万元、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等教育支出509.09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12万元、禁渔退补工作经费200万元、其他支出402.9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107万元,加上年初提前安排的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665万元,收入总计503772万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3116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7260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减20300万元,调入资金调增2073万元,上级直达资金调增211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调减75500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5500万元改为省级统筹)。剔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调整为省级统筹因素,同口径比年初预算调增2892万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3116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72608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减75500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市本级支出调增572万元,补助区级支出调增2320万元。收支平衡。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242303万元。本次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52324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80937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347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252200万元,城建归集资金调增118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减7150万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52324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8093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14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调增189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减5000万元,补助区县支出调增15720万元,调出资金调减9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调增16080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12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2月至4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根据中央和省政策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办法》(益医保发〔2020〕2号),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长期限5个月(2月至6月)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2357万元。本次调整为27945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90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4045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6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150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5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54257万元,同口径比年初预算调减3519万元(将大病意外重特大支出、离休支出等6700万元全部纳入预算后,实际调增318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2429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4821万元。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28135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79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893万元。加上上年累积结余137311万元,2020年末,市本级社保基金滚存结余135418万元。
二、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决策,今年中央财政新增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建立了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至9月末,上级下达市本级直达资金指标共计169148.25万元。其中:(1)市本级可自主安排的财力性资金50300万元,包括地方一般债券26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470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3000万元(正常转移支付);(2)有专门用途的转移支付43348.25万元,包括正常转移支付116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5821.55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7410.7万元;(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5500万元纳入省级统筹,其中4617万元为正常转移支付资金,70883万元为参照直达资金。
至9月末,市本级实际安排直达资金93648.25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5500万元在省级列支)。其中,拨付区县47353.31万元,下达市本级预算单位46294.94万元。具体如下:
1、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47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国债资金全部由中央付息,从第6年(2025年)开始,每年按照分配总额的20%偿还本金,2029年偿还完毕)。(1)新增项目支出14750.3万元。主要是:市妇幼保健院项目3201万元,城市污水处理项目2826.73万元,粮食安全专项300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900万元,防疫物资采购421万元,防疫人员补贴15.33万元,临时价格补贴6.24万元,高新区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补助3552万元,东部新区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补助828万元。(2)安排已提前下达资金19949.7万元。主要是:已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757.66万元,疫情防控资金3201.51万元,社保民生项目支出8978.5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1011.99万元。
2、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600万元。根据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收支计划》,安排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2600万元。
3、正常转移支付17733万元。(1)省财政提前下达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617万元,从省级社保财政专户支出,不直接体现在市本级支出;(2)市本级新增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16万元,下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财力性转移支付13000万元,安排已提前下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4542.34万元,新增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提高1700万元,洞庭湖北部地区补水工程3712万元,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1845.66万元,高新区丁香小学建设资金1200万元。
4、特殊转移支付15821.55万元。(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新冠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等共计11947.56万元,按省厅要求分配下达到各区、各单位;(2)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3873.99万元,按省厅文件分配下达到各区、各单位。
5、参照直达资金98293.7万元。(1)民政一般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就业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27410.7万元,按省厅要求下达到各区、各单位;(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0883万元从省级社保财政专户支出,不直接体现在市本级支出。
三、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至9月末,省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券额度27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800万元,专项债券252200万元。
市本级留用115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3600万元(含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新增一般债券2600万元),专项债券91400万元。转贷高新区专项债券142000万元,转贷大通湖区专项债券18800万元、一般债券3200万元。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债券。根据《2020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收支计划》,安排智慧益阳建设、党政信息化平台建设等465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5000万元,PPP项目付费11000万元,脱贫攻坚2945万元。
2.专项债券。(1)市本级安排91400万元。其中,益阳市老年康复中心养护楼(二期)6000万元,市第一中医医院扩建项目15000万元,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13300万元,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4#楼2000万元,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工程4000万元,益阳长春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10000万元,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3500万元,东部新区四方山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000万元,市公共卫生防治中心25600万元。(2)转贷高新区142000万元、大通湖区18800万元。具体项目是:益阳高铁站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92000万元,益阳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50000万元;大通湖区殡葬建设项目6000万元,大通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7000万元,大通湖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5800万元。
四、关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中央、省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文件规定,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存量资金余额637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存量资金333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存量资金2380.67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653.28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为避免重复列支,在政府收支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收支,在规定的会计科目“其他应付款—收回存量资金”项下再安排使用。市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安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费、公共租赁住房、公安监管场所运行经费等(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五、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6139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47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1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747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20000万元,调入资金调减20000万元,上年结余调增205万元。
2020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6139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47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调增4272万元,年终结余调增205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50180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817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23595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调增389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42000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57万元,上年结余调减397万元。
2020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数调整为50180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817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409846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减27743万元,年终结余调减397万元。收支平衡。
六、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5916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539万元。
2020年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5916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539万元,其中区级支出调增295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69万元,地方政府还本支出调增48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5519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53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5519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5393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