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益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0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预算科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及财政运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应对复杂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疫情反复、严重干旱等多重不利影响,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精准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实现了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经汇总区县(市)数据(预计数,下同),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57万元,为预算的103.24%,增长10.3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665230万元,为预算的103.87%,增长11.25%;非税收入334827万元,为预算的102.01%,增长8.69%。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52%,较上年提升0.52个百分点。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0167万元,同口径增长7.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37006万元,为预算的104.29%,下降31.62%。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648326万元,为预算的95.47%,下降36.5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575108万元,增长0.1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22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10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8万元、上年结余587万元,收入总计606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17万元,为预算的100%;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68万元、当年结余180万元,支出总计606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22086万元,为预算的103.87%,增长2.84%。其中:保险费收入542576万元,利息收入87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32629万元,其他收入22152万元,转移收入143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03万元。加上年结余837306万元,收入合计1959392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24522万元,为预算的100.67%,增长0.0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64597万元,其他支出42416万元,转移支出147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34870万元。

2022年,预计全市预算可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013万元,为预算的100.43%,增长8.7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5002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3%;非税收入115992万元,为预算的101.38%,增长9.7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642万元,同口径增长2.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3472万元,为预算的115.85%,增长3.56%。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12446万元,为预算的122.82%,增长7.6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2202万元,下降28.9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8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2万元,为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24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0420万元,为预算的99.48%,增长3.3%。其中:保险费收入32211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5848万元,利息收入6405万元,其他收入18948万元,转移收入5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03万元。加上年结余401762万元,收入合计1012182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6159万元,为预算的95.58%,下降2.8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30797万元,其他支出39388万元,转移支出370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9万元。当年结余342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6023万元。

2022年,预计市本级预算可实现收支平衡。

3.益阳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361万元,为预算的106.85%,增长17.4%。其中:税收收入45581万元,为预算的109.01%,增长23.87%;非税收入9780万元,为预算的97.8%,下降5.5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931万元,下降8.58%。

受土地出让收入征管体制调整影响,除部分上年欠缴收入缴入区级外,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市级,再通过专项补助返还益阳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4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99.16%。政府性基金支出52212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7.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2万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2万元,安排项目支出25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17万元,为预算的101.53%,增长13.13%,上年结余94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681万元,为预算的111.42%,下降3.02%。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635万元。

4.大通湖区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67万元,为预算的105.66%,增长8.97%。其中:税收收入14034万元,为预算的107.13%,增长9%;非税收入9033万元,为预算的103.45%,增长8.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145万元,下降1.34%。

政府性基金收入5376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1.24%。政府性基金支出3694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2.8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36万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36万元,为预算的10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853万元,为预算的115.98%,增长26.85%。上年结余80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694万元,为预算的107.08%,增长14.84%。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179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2022年政府债务总限额为614.06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00.27亿元。至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13.05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19.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19.2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5.14亿元。

益阳高新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23.0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23.0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30.26亿元。

大通湖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3.54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3.54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1.55亿元。

(三)主要财税政策和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稳住经济大盘。统筹运用税费支持政策、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住经济发展预期。全面落实大规模税费支持政策。推出“错峰办税”“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个性化服务,开辟退税减税绿色通道,优化办税服务,提升办税效率,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累计新增退、减、降、缓税费超38亿元(其中留抵退税23.43亿元在省级集中退库),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上线运行,构建了连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桥梁”,助力政府采购供应商解决融资难题;面向中小企业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储备、申报和使用。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80.81亿元全部发行完毕,有效带动了益阳通信装备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研发服务中心及中国碳谷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2.推进财源建设工程,大力培植税源财源。坚持“管行业、协管税收,抓产业、抓财源建设”的工作机制,实行市级领导挂帅、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持之以恒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推动经济发展成果充分反映到财税增收上。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本级统筹整合专项资金8000万元,落实《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安排500万元,落实《益阳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税收增量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政策。支持产业项目建设。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产业投资基金入股等形式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信维电子科技产业园、碳基材料集群等项目相继投产,安化抽水蓄能、益阳电厂三期等项目相继启动;益阳南站、常益长高铁、益韶高速、益平高速等一批重大工程胜利竣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开展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统筹各方力量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难题。为支持房地产企业走出困境,出台《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购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解决业主子女入学等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强化收入征管工作。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烟酒行业、成品油零售业、股权转让、车船税委托代征、砂石收入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税,挖掘增收潜力。全市预计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还原留抵退税)137.2亿元,增长5.43%。

3.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民生类财政支出预计318.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0%以上。农林水事务支出58.83亿元。拨付耕地地力保护、稻谷价格等惠农补贴3.39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保供。落实专项补助5.8亿元,推进乡村振兴。市本级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1.99亿元用于乡村振兴,支持乡村农田、水利、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支出68.67亿元。完善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全市各级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2.12亿元,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学生资助等配套资金,支持教师培训、义务教育学校“民转公”、中小学“三防”建设、体卫艺综合发展、高端教育人才引进等教育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6亿元。全市投入中央、省、市就业补助资金2.04亿元,完善就业配套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等群体的帮扶力度,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市本级安排人才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人才新政落地见效。安排2281万元,为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调出和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严格落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等提标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卫生健康支出49.51亿元。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节能环保支出10.8亿元。成功申报中央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4亿元(三年到位)。拨付环保专项资金4.87亿元,主要用于环保事业发展、大通湖水生植被与水质改善、地质灾害防治、污水处理、农村安全饮水等。

4.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面对复杂的发展形势,始终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市县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加大结余结转资金回收力度,集中财力保障“三保”和重点支出。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70亿元以上,较上年增长4%,有效缓解市县收支压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组织开展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专项行动,对全市国有资产、闲置低效和批而未供用地以及可盘活利用资源、可收回预算资金等进行全面清理。全市清查处置盘活资产资源资金总收益57.56亿元,其中盘活存量资金19.15亿元,提升了国有资产资源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坚持“防低与控高”共管,加强库款资金的监测与调度,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既防止大额资金低效闲置,又防范财政支付风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对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相关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多渠道归集资金、资产、资源,认真落实合规偿债资金来源,按期还本付息,切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资金来源论证,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继续推动平台公司规范化、市场化转型,提升平台公司经营性收益水平。认真开展全市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全市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5.主动接受监督审查,坚持依法科学理财。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及时将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算调整草案、2023年预算草案、重要绩效目标、政府债务年度报告等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认真听取市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央、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同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审计整改评”获得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全票满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42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税部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着力稳增长、建财源、惠民生、强管理、防风险,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存在很多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新的经济下行压力、新一轮减税降费、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等给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了较大压力,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明显下降,地方财力增长十分有限。二是刚性支出持续增长。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疫情防控、购房契税补贴、PPP政府付费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市本级可用财力的增长无法满足新增支出的需要。加上连续几年清收存量资金、压减单位一般性支出、整合项目支出,可统筹调剂安排的空间不断缩减,财政收支矛盾急剧增加。三是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近年来,市本级可用财力没有明显增长,财力增量只能勉强保障“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新增刚性支出,“预算紧平衡”“财政紧运行”特征更加明显。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可用财力情况,汇总各区县(市)预算方案,2023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预算汇总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0045万元,增长8%。加税收返还收入851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89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85万元,调入资金272143万元,可预计的专项转移支付756302万元,上年结转30401万元,收入总计3804837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预计财力安排支出3710607万元,增长2.58%。加上解支出4743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6799万元。支出总计3804837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6330万元,增长4.7%。加可预计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30896万元,上年结转12634万元,调入资金13727万元,收入总计933587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8744万元,同口径增长2.05%。加调出资金19146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379万元,支出总计93358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23家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07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8万元、上年结余180万元,收入总计23055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9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465万元,支出总计23055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8419万元,增长10.02%。其中:保险费收入590699万元,利息收入869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53386万元,其他收入18123万元,转移收入102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34万元。加上年结余934870万元,收入合计2123289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5407万元,增长10.5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42989万元,其他支出35790万元,转移支出93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2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97882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280万元,增长8%。加税收返还收入163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121万元,调入资金76090万元,可预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881万元,上年结转12000万元,收入总计625743万元。按照预算法及上级有关规定,2023年预计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4565万元不列入年初预算,单独编列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计划。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预计财力安排支出475918万元,增长9.2%。上解支出9069万元,补助区县支出12875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000万元,支出总计625743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205万元,增长6.31%。加可预计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700万元,上年结转10000万元,调入资金13727万元,收入总计476632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332万元,同口径下降17.22%。加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283568万元,调出资金757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00万元。支出总计476632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9家市属国有企业均按30%上缴利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4万元,增长33.9%。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4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8万元,安排项目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国资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和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等。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30893万元,增长2.83%。其中:保险费收入3423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7537万元,转移收入2850万元,利息收入6639万元,其他收入17826万元。加上年结余436023万元。收入合计1066916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622503万元,增长3.2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77380万元,其他支出34475万元,转移支出24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7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4413万元。

(三)益阳高新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832万元,增长8.08%。加上级补助收入48828万元,调入资金38260万元,上年结余7600万元,收入总计15452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69万元,增长6.34%。加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支出6194万元,上解支出8707万元,结转下年1450万元,支出总计15452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现行收入征管体制,土地出让收入309170万元全部缴入市级,扣除商业及商住用地市级统筹19%后,土地专项补助258123万元返还益阳高新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58123万元,上年结余1367万元,收入总计25949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02236万元,下降61.27%,剔除上年度专项债券支出影响后,同口径下降7.88%,调出资金38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200万元,结转下年20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5949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增长3.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万元,增长3.17%,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427万元,较上年增长29.6%。其中:保险费收入399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296万元,利息收入141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9635万元。收入合计2106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11427万元,较上年增长31.63%。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0458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969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9635万元。

(四)大通湖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07万元,增长2.34%。加上级补助收入6611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202万元,调入资金26600万元,上年结转347万元。收入总计1268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02万元,下降3.2%。加上解上级支出278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2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6万元。支出总计126868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090万元,下降4.97%。加上年结转456万元。收入总计5154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4124万元,下降34.7%。加调出资金26600万元,结转下年822万元。支出总计51546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36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204万元(不含失业保险),同口径增长13.84%。其中:保险费收入38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318万元,利息收入20万元,转移收入42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7882万元(不含失业保险)。收入合计2008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74万元(不含失业保险),同口径增长6%。年末滚存结余9912万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各项财政工作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实干、实绩、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益阳贡献财政力量。

(一)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持之以恒推进财源建设工程。落实财源建设“三个挂钩”机制,促进财源建设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实现财源建设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统筹财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加强立项争资工作,对照中央、省重点投资领域和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交通、电力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砂石、金融业、成品油整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税,挖掘增收潜力,提升收入质量。

(二)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积极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支持文化、旅游、体育等事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现代农业改革发展,巩固提高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县域高中振兴行动。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资金投入,落实各项社保待遇政策。

(三)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做好国土收入、砂石收入、其他资产资源收入文章,努力增加可用财力。继续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工作,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把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放在财政保障的优先位置。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审联动,强化审计监督、绩效评价成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挂钩,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追责。

(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继续实施国库库款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库款余额保障水平。继续开展财政对外借款和暂存款的专项清理,严控新增出借、预拨财政资金。加强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稳妥推进财政内控信息化试点,防范财政工作廉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对属于违规举债和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严格预算约束,项目不得超预算实施。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抓紧推进土地出让,多渠道归集资金、资产、资源,认真落实合规偿债资金来源。进一步清理规范平台公司,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平台公司加快转型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五)加强财政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紧盯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奋力创先争优,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牢固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推进清廉财政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为部门单位和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益阳而团结奋斗。




      附件:1.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表格.pdf

            2.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3.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数.xlsx

            4.益阳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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