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益阳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职能职责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财政工作,指导区县(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与办法,参与政府投融资等方面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政府收支管理责任。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政府收支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政府收支预算、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和市本级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制定市本级政府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本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和经办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承担省财政厅下达的地方关税管理调研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政府开支标准和公共支出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财政财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汇总和编制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市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议;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计划),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负责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计划)。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配合省财政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底线。
3.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将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划入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审计局;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划入市机关事务局。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核销工作;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三、内设机构
市财政局设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27个:办公室、研究室、综合规划科(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政府采购科、会计管理科、数据信息科、综合改革科、县乡财政科、资产管理科、财政监督科、行政审批改革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委。负责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群工作。
四、局属单位
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7个。
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市财政事务中心、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市政府债务研究与评估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五、人员编制
我局共有编制14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7名。
六、其他
负责人:刘正良
联系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8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737-61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