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市法治部门的有效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原则不动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明确局党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程序、自身建设等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思想建设,推进重大法制事项提交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度化。
(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推进全面依法理财。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主题,结合财政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财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规划财政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健全制度建设,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要求,将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增进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市财政局法制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其中2人为本单位公职律师。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三、加强依法执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推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落实中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听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三统一”,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4年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
(二)推进全面依法履职。梳理健全本部门权责清单,在局政务网进行公示公开;依法办理财政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民商事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以来,法制合法性审查事项共计43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共计2次,有效保障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制审核事项范围,有效保障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序展开;同时在局门户网站的执法信息公开栏目和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及时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事项给予公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了诸如政府采购投诉质疑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文书写作规范培训等,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严格按照《益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将督察情况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财政执法客观、公正、透明;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进行信息共享,及时更新“两法衔接”平台。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一)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省财政厅联合益阳财政部门前往赫山区兰溪镇开展宪法宣传周送法下乡活动,为当地干部群众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并在局政务网、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开展广泛宣传。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落实好《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及考试,剔除依规免考人员,我局干部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开设法规文件、政策解读和执法信息专栏,及时发布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公布执法信息,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宣传报道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和单位庭院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强单位法治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益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全面开展相关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了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组织“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一事一标准的要求,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推行“一目录、四清单”;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对民生资金进行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
(二)加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根据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相关工作要求,对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梳理,及时清理废除过期、与上级规定不符文件,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作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