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2026年第23次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6-09-28 17:3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研究室 浏览次数:

9月2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悟云主持召开市局2026年第23次党组(扩大)会议,在家局领导参加会议,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重要遵循。全局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握机遇优势,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市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履行财政职责,抓好经济运行调度,用好用足政策机遇,配合市委、市政府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做好企业原地倍增和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隐债风险隐患、“三保”、库管安全等关键工作,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同步做好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益阳市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

1.提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是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民生责任和发展责任。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情形、压实了各级监管责任、严明了追责问责纪律,为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办法》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全面吃透《办法》精神,准确把握财政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定位,彻底摒弃“财政工作只管资金、不管生态”的片面认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觉把生态环保要求贯穿财政收支、资金保障、预算监管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职尽责。

2.履好职。把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做好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加强与督察组、局内相关科室和县市区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提供资金政策、拨付凭证、整改台账等资料。对督察反馈涉及财政资金的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时整改、销号管理,坚持实事求是,不遮不掩、不推不拖,以严实作风保障“回头看”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守规矩。全体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生态环保财政履职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诿扯皮、拖沓懈怠、漏管失管,做到履职有规、用权有界、尽责有为。坚决杜绝利用生态环保资金管理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违规倾斜,杜绝串通变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挪用生态环保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清白履职、干净干事、依规尽责。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会议强调:

1.压实主责主业,构建协同贯通监督格局。财政系统要牢固树立“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管控、全面贯通”工作理念,切实扛起财会监督主责。对内明晰职责分工,对外强化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核查机制,防止重复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压实市县分级监管责任,用好交叉检查、重大情况专报制度,将财会监督嵌入财政运行全过程,维护财经纪律刚性权威。

2.聚焦重点整治,强化监督成果闭环运用。紧盯零基预算改革、国有“三资”、政府采购、“三保”保障、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从严核查处置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专项检查闭环管理,抓实问题查处、处置问责、整改销号全流程。执行好监督结果“四个挂钩”机制,对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曝光,综合运用资金追回、约谈问责等举措,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3.突出数智赋能,建强专业监督骨干队伍。主动对接省级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落实“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模式,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督精准性。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实战练兵、以查代训建强人才库,培育复合型监督人才,抓实财经纪律教育培训,锻造业务精湛、敢于碰硬的财政监督队伍,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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