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职责职能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市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市赴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6.抓好全市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信访局内设职能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接访科、处信办案科、网络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督查科、综合调研科、驻京维稳劝返科。局属二级单位1个,为益阳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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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括本部门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益阳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全局内设职能科室8个,非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益阳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初预算收入408.57万元,项目支出在2019年度调减金额的基础上再按10%比例进行了调减,调减后的收入为382.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5.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在2019年度调减金额(2019年度调减后项目支出为96.05万元)的基础上再按10%比例调减了共计26.56万元,调减后的预算为86.44万元。主要包括挂职干部公务费及岗位津补贴、联合接访中心水电费、复查复核工作经费、联席办工作经费、信访救助专项经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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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8.57万元,调减后的收入为382.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82.0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12.3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及增加了非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益阳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原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08.57万元,实际预算拨款382.01万元,较去年增加1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及增加了非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益阳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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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关运行经费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调减等原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压减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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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市信访局无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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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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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车辆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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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本单位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单位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市财政局益财绩[2019]197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实际配套项目等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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