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政策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监管底线。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3)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海关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益阳市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市市场监管局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市市场监管局向海关通报,由海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锅炉使用环节的排污许可证持有情况的按证排污情况、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在推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淘汰落后锅炉等方面强化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并协调解决锅炉节能环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6. 与市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全局内设职能科室有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稽查科、行政审批改革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技和新经济发展服务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盐业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运用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药品生产服务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科、新闻宣传和应急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另外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局属独立二级单位5个: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益阳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益阳市产商品质监监督检验研究院、益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益阳市药检所;非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原益阳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原益阳市工商局培训中心、原益阳市工商局后勤服务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决算、益阳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决算、益阳市产商品质监监督检验研究院决算、益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决算、益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2 |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 |
3 |
益阳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 |
4 |
益阳市产商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5 |
益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
6 |
益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8482.24万元;支出总计8288.89万元。由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2019年2月新成立的单位,与去年无可比性。
二、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848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4.35万元,占 94.72%;事业收入313.6万元,占3.7%;其他收入134.29 万元,占1.58%。
三、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828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4.12万元,占73.76%;项目支出2174.77万元,占26.24%。
四、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34.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31.5万元。由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2019年2月新成立的单位,与去年无可比性。
五、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34.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3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12.13 万元,占86.98%;
2.教育技术(类)支出13.68万元,占0.17%;
3.科学技术(类)支出84.76万元,占1.08%;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27万元,占4.35%;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53.45万元,占3.24%;
5.城乡社区(类)支出12万元,占0.15%;
6.农林水(类)支出35万元,占0.45%;
6.商业服务等(类)支出0.18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77.53万元,占3.55%;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5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65.54万元,支出决算为78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6.38万元,支出决算为 223.37万元,主要用于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专项、标准化战略、棉花公检专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9万元,支出决算为 175.89万元,主要用于益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日常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67万元,支出决算为 100.05万元,主要用于纤检局日常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2万元,支出决算为 13.41万元,主要用于棉花公检专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主要用于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先进单位奖励。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万元,主要用于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强市专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主要用于驻本单位纪检组奖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主要用于驻本单位纪检组相关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战略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6.8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4.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行政开支。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大型修缮等开支。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1.19万元,支出决算为930.6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企业登记、质量监督等专项开支。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96万元,支出决算为80.7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执法办案专项开支。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88万元,支出决算为67.88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开支。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92.0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管专项开支。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监管专项开支。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6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管专项开支。
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5.27万元,支出决算为807.56万元,主要用于二级机构日常开支。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565.08万元,主要用于除以上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以外的专项开支。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主要用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奖金。
2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主要用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绩效考核奖金。
2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6万元,主要用于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专项支出。
2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专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除养老金以外的人员经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除养老金以外的人员经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2万元,主要用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综合治理奖。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卫生(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全市计划生育良好单位奖励。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5.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由于全市统一调整预算科目形成,实际已全部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二级机构医疗保险缴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二级机构医疗保险缴费。
36.城乡社会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主要用于“八小行业长效监管”城市维护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主要用于“八小行业长效监管”城市维护支出。
3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真抓实干实效明显奖励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4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80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八、关于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09万元,完成预算的4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3万元,完成预算的23.41%。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保障“三保”支出,确保重点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09万元,占8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3万元,占19.19%。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3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99.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8.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86批次,接待1957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检查接待,和兄弟单位调研、交流学习等。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4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69%。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本单位组织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专项资金项目1 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11.4万元,执行数为4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食品安全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申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充分反映实际工作情况。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 附件”。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此项目在全市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排名第十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预算收入总计6165.54万元,决算收入总计8482.24万元,增加收入2316.7万元。主要原因是:
1.本级财政增人增资、死亡抚恤金、追加综合治理奖、绩效奖、各项奖励金、住房补贴等资金588.88万元;
2.市级横向单位追加专项资金231.2万元,其中:市长质量奖82万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53万元,招商引资专项20万元,驻纪检组工作经费23万元,大通湖洗涤用品专项整治资金18.2万元,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经费18万元,八小行业监管专项12万元,广告园创建经费5万元;
3.上级主管部门追加项目资金889.17万元;
4.因职能划转转入发明专利申请和维持专项79.76万元;
5.棉花公证检验经费427万元;
6.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35万元;
7.因机构改革销户形成其他收入65.69万元。
本部门2019年预算支出为6165.54万元,决算支出为8288.89万元,增加支出2123.35万元。主要原因是:
1.增人增资、死亡抚恤金、综合治理奖、绩效奖、文明单位奖励、住房补贴、各项奖励金等支出696.54万元;
2. 市级横向单位追加专项支出137.98万元;
3.上级主管部门追加资金支出928.04万元;
4.因职能划转转入发明专利申请和维持专项支出79.76万元;
5.棉花公证检验经费180.34万元;
6.中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35万元;
7.因机构改革销户形成其他收入支出65.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06万元,由于局机关为机构改革今年新成立的单位,与去年无可比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1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益阳市2019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9年,市政府统筹安排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484万元,调减15%后,实际可用411.4万元。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及我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我办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的绩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设立的政策依据
根据《2012年第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19年第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益政办发〔2012〕24号)等精神,从2012起,市财政整合使用食品安全监管资金,逐年适当增加食品安全经费预算。各项目相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情况按程序申报、开支、使用项目经费。2019年市财政实际拨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41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督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考核迎检、标准跟踪、有奖举报和示范创建等工作。立项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
3.《中共湖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9〕15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25号);
5.中共益阳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益委纪〔2012〕3号);
6.益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第46次);
7.《益阳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益办发〔2018〕31号);
8.《益阳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益政办发〔2012〕24号);
9.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益政办〔2012〕25号);
10.《益阳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资金管理办法》(益财社〔2017〕317号)。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益阳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资金管理办法》(益财社〔2017〕317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省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及我市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由市食安办统筹提出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建议,呈送市政府领导审批后,由市财政拨付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和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开支、使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
具体操作流程为:申报单位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照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向市食安办提交申报材料,并保证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市食安办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内容是否真实并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具体、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同一项目是否存在多头或重复申报等。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市食安办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评审。市食安办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年度资金预算,结合评审意见、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财政局会同市食安办按照确定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项目专项资金,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原则上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最终用款单位)。相关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应当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严格组织项目实施。专项资金必须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将其用于所属部门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凡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事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项目内容、预算总额的,应当书面报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办理调整审批手续。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年度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9年市财政统筹安排食品安全经费484万元,实际可用411.4万元,项目安排及拨付明细如下:
表1 2019年益阳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安排项目
项 目 |
金 额 (万元) |
执收单位 |
食安办日常办公、综合协调经费 |
2 |
市食安办 |
有奖举报奖励兑现 |
5 |
市食安办 |
2018年度年终考评奖励兑现 |
22 |
各区县市食安办、市直成员单位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含样品费、刑事案件办理鉴定经费、食源性疾病监测) |
269.4 |
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质检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产品检验站)、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市场服务中心 |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监督执法 |
13 |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 |
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
15 |
益阳日报社、益阳广播电视台、桃江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处置 |
18 |
资阳区食安办、市卫生应急办 |
标准化站所建设、示范创建 |
65 |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赫山区市场监管局、桃江县市场监管局 |
社会共治经费 |
2 |
有关行业协会 |
合 计 |
411.4 |
|
表2 2019年益阳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使用明细表
执 收 单 位 |
项 目 |
金 额 (万元) |
备注 |
市市场监管局 |
日常办公、综合监管经费2万元、有奖举报5万元 |
53 |
市食安办 (7万) |
监督抽检10万元、专项整治10万元、示范创建24万元、社会共治2万元 |
市市场监管局 (46万) |
||
市卫生健康委 |
食源性疾病监测 |
12 |
市卫生健康系统 (50万) |
市卫健综合执法局 |
生活饮用水监督、健康产品抽检 |
10 |
|
市疾控中心 |
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
20 |
|
市卫生应急办 |
食品安全应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 |
8 |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食品监督抽检 |
90 |
|
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食品、黑茶委托抽检(含样品费) |
90 |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产品专项整治及抽检34万元、示范创建16万元 |
50 |
|
益阳日报社 |
食品安全专栏 |
5 |
|
益阳广播电视台 |
食品安全益阳行 |
5 |
|
市市场服务中心 |
入市农产品抽检 |
3.4 |
|
市教育局 |
明厨亮灶专项督查与推进 |
3 |
|
赫山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 |
15 |
|
资阳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实战演练) |
10 |
|
桃江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5万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示范创建现场推进会10万元 |
15 |
|
区县市、有关成员单位 |
食品安全考核评估奖励 |
22 |
|
合计 |
|
411.4 |
|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资金是专门用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特定工作的财政资金。资金年规模由市政府根据当年财政预算规模确定,具体数额根据当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由市财政局进行专项预算安排落实。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要求,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依申请向社会公开。总体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的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按计划、按进度完成了项目投入,无浪费行为,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定
1. 长期绩效指标
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 阶段性目标
(1)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严密防控风险。通过追源头、查流向、清死角、端窝点,强化日常巡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活动的食品安全。
(2)着力推进重点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开展10次以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10次以上飞行检查。
(3)监督抽检强化靶向性,查找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内食品安全现状和监管特点,对主要食品品种的抽检实现全覆盖,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抽检,进一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抽检监测任务。
(4)稽查打假重拳出击,从严执法办案。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公安联络室、检察联络室,坚持严管重处、重典治乱,查处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始终保持从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5)开展示范性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按照省食安委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宣传培训,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科学处置能力。
(6)开展食品安全宣教,营造共治共享氛围。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野生毒蘑菇、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护苗”“护老”行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同时,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活动。
(二)2019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健全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力实施示范创建,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得分80.39分,较上年提高1.29分,被省食安委评定为食品安全先进市州。
一是日常监管全面覆盖。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83900余家次,检查覆盖面达100%,责令整改4400余家,整改到位率100%。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及加工制作小作坊全面纳入管理范畴,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市新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5190张,累计许可27375件。
二是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开展了肉及肉制品、辣条、食用槟榔、食盐、黑茶、保健食品等产品的专项整治以及“净网”“护苗”“护老”、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一桌餐”“私房菜”无证无照等专项行动,组织飞行检查14次,随机抽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600余家,责令整改1400余家,查处无证经营单位489个,取缔“黑作坊”“黑窝点” 50个,专项整治已经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一柄利剑。
三是抽检监测圆满完成。2019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300多个检验项目扩项,全市完成食品检验9759批次,其中省抽3759批次,合格率为98%。市本级完成食用农产品例行抽检1410批次,合格率为99.8%;监督抽检956批次,合格率为100%。全市基本建全县乡村一体化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目前报告医院为124家,报告率100%,采集检测并上报食源性疾病标本病例221例。此外,还完成化学污染监测、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等监测任务。
四是稽查打假成效显著。全市共查办食品类案件921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起,处罚906.5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家,责令停业停产16家,查处无证196家,案件公示公开率100%。销毁近年来查处的10多个大类、40多个品种的假冒伪劣食品15吨,货值200多万元。其中,李某生产销售假冒(食盐)注册商标案获评全省食品安全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五是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在资阳区开展了全市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模拟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舆情管控、善后处理、综治维稳等,省市场监管局宣传应急处领导全程参与了演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国龙观摩演练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资阳区部分学校、企业和群团组织共1000余人参加了演练。
六是宣传教化形式多样。在《益阳日报》、益阳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专版专栏120余期(次),在“益阳市场监管”政务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上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推进了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工厂、学校和农村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应急宣传日、用药安全月、化妆品宣传日、重阳护老等主题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300余块次、咨询台4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各级广泛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讲座300余期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共治舆论氛围。建立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风险会商预警交流等工作机制,及时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了处置,定期开展了食品风险监测会商,先后就野生蘑菇、桶装饮用水、黑茶等开展了风险预警交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红联市场、海吉星市场完成了农残快检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了与农业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
五、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在专项资金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监管力量及工作装备经费相对不足。一方面,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组建时间较短,且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人员变化较大、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需要加强全员的培训教育学习,但苦于缺少资金,很难组织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监管装备缺乏,技术支撑能力有限。目前全市仅30%左右的基层监管所配备了快速检测装备和执法记录仪,60%以上的基层监管所没有执法车辆,严重影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检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到2020年,食品抽检批次不低于4批次/千人。我市近500万人口,应完成抽检批次2万批次,按每批次800-1000元预算,抽检经费需近2000万元。近几年,市财政虽然逐年增加了市级专项经费预算,但仍然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与我市食品产业大市的地位不相匹配。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非税收入大额减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和停征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原有的审核评审项目并未减少,工作标准及要求还有相应提高,各级财政未及时追加工作经费,造成了此类工作经费的不足。
六、建议
(一)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财务核算。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压力大,建议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纳入专项预算,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管控,加强督查、审计,准确反映项目支出情况,防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合理分配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监督检查。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xls.xls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docx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docx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xls
(益阳市计量测试检定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docx
(益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docx
(益阳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docx
(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