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斩断非法烟花链,守护公共安全
本期案例|高某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我国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实施行政许可制度。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在未办理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案情回顾
法律适用
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纪守法,不购买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不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2、不出租仓库、厂房或房屋,给他人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3、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拨打举报电话:0737-29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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