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 多举措聚焦疫情期间“枫桥经验”的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23 17:09 作者: 来源:法治益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枫桥经验”来自于基层实践,是基层干部群众从自发到自觉行动的总结。资阳区司法局在践行“枫桥经验”活动中,抓住“基层是最好的课堂,实践是最好的教材,群众是最好的老师”这一至理名言,多举措聚焦疫情期间“枫桥经验”的发展,通过有情的劝慰和耐心细致的解法析理维护了辖区的和谐与稳定。长春司法所 助力复工复产
长春司法所所长王修强担任长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整治第一组组长,每天带队在整治管控行政范围内排查。在排查期间,发现长春镇白鹿铺村一香干小作坊的负责人是湖北人,一直居住在益阳,王修强带队的疫情防控小组严格按照企业复工“五个必须”的要求对该小作坊进行复工检查,发现该小作坊并未达标,遂对其负责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长春镇门店经营五个必须》等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防控疫情的具体措施,并让该作坊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了营业防疫承诺书。
新桥河司法所 清明节点忙调解
4月初,新桥河镇花门楼组村民钟某等人来到司法所,请求政府部门立刻解决一起坟山纠纷。经调查了解,该事件是一起因坟山迁移引发的争端,起因是该村四房湾组村民钟某将原处于高铁征拆红线范围的家族坟部分迁移到了花门楼组集体林地。考虑到坟山纠纷的复杂性,涉及人数众多,处理不当很可能上升为宗族群体事件。司法所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防止事态扩大蔓延;一边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及利害关系,引导双方以和为贵,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调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坟山纠纷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全镇的社会稳定大局。
汽车路司法所 做好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汽车路街道创新发展,汽车路司法所于2020年4月2日在汽车路街道人民调解室举办了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汽车路司法所所长姚德群通过结合实际案例,围绕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婚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调解技巧等内容进行了相关讲解,语言生动形象,内容通俗易懂,对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子分析及讲解贴切,操作运用性强,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
沙头司法所 解决信访纠纷的好帮手
4月16日,益阳市司法局黄武名、曹国华一行来到沙头司法所进行了司法所建设、“枫桥经验”做法等内容的调研。会上,沙头司法所所长邱宏辉、老调解员陈秀林着重介绍了一起近期调解解决的信访纠纷。沙头镇村民王某在市长热线反馈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经王某反应,其一家四口居住在村内,仅分到一块责任田,要求村里重新按人头进行分配,镇政府随即将该信息转交至司法所。3月16日,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事进行了实地调查得知,王某父亲曾将户口迁至湖北,不久后又迁回,但户口迁回一事未经村上其他村民开会同意,所以王某一家也一直未分得相应责任田。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议,队上已同意不久后召开村民会议,由本村本组的干部向村民做了思想工作,争取在下一次责任制调整中,划分一块责任田给王某妻子,王某也答应不再就此事进行上访。王某息访的这一事例,为沙头司法所参与信访联合接访提供了成功经验,有效维护了本地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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