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 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益安办发〔2017〕43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1-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
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1—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11月份,全市没有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二、1—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1至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1起,死亡25人,受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171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8.8%、72.8%、68.5%、67.1%。发生较大事故1起,为沅江市“8·3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死亡3人,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8起、9人;轻工事故1起,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建材事故1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1起、8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50起、44人;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起、2人;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其他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事故分布情况:赫山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7起、24人;桃江县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26起、28人;安化县事故9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7起、6人;沅江市事故2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2人;大通湖区事故1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益阳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2人;其他区县(市)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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