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 告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16(烟字)第1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评审机构评审,沅江市大通湖垸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沅江市金凤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益阳市沅江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期满复评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核准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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