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安发〔2012〕27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推荐益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
通 知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相关人士: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有效整合利用安全生产科技人才资源,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规则》等的要求,市安委拟对原益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更新。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推荐或自荐,现将有关推荐(自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范围: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教学、设计、检测、评价等工作五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重点推荐在矿山、危化、鞭炮(烟火药)、冶金、建筑、交通(道路、水上、航空)、船舶、机电、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坚持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勤政廉洁;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现场评审等相关活动。
三、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推荐(自荐)、确认和聘任
(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采取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
各区县(市)符合益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基本要求的人员,须本人向所在地安监局提出申请,由各区县(市)安监局审查同意后统一上报(有工作单位的,还需书面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市直单位及驻益中央、省属单位相关人员在书面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市安委办提出申请。也可由各单位通过部门或行业推荐、综合评定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向市安委办推荐,但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资格由市安全生产安委会办公室审查后报市安委会领导确认。
(三)市安委会向被确认的专家颁发专家聘任证书。
各单位务必对本地区、本单位填报的《益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的内容进行核实,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送益阳市安委办(益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贺军 联系电话:0737—4221350
电子邮箱:1021551091 @qq.com
附:益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益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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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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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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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 照片 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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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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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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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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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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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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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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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 称 (复印件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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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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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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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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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专业1: 专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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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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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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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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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
新推荐□ |
新自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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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等级 |
国家级□ |
市级□ |
区县(市)级□ |
行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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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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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发明、著作、学术论文(何时、何地出版或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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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过 何 种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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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主要业绩 (包括事故处理、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研项目等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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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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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安监局、有关行业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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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 办公室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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