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6 12:09 作者: 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54

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安化县“4.25”塔吊坍塌事故和“4.29”振兴煤矿跑车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生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决定从5月上旬开始,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时间和范围

这次行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含劳动密集型企业)都要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在建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校车安全、有色冶金、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近期事故多发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要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专项行动从510日至710日,整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510日前),动员部署。由各地各行业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动员发动本行业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510日至610日),自查自纠。由各行业企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按级上报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610日至710日),检查督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检查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市安委会开展综合督查,督导各级各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检查内容和重点

各行业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突出重点,开展深入排查。其中:

1、煤矿:《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抽采不达标、非正规开采、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机电运输管理混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深越界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煤矿关闭进展情况,已关闭煤矿是否落实“六条标准”,待关闭煤矿是否落实停产措施。

2、在建工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厂房无证非法施工情况;油气管线周边乱挖乱钻乱建检查情况;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情况。

3、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非煤矿山企业十条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情况;外包在建工程管理情况;整顿关闭攻坚进展情况;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巡查情况。

4、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落实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行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情况;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四必查”及流向管理制度的情况。

5、烟花爆竹。开展打击非法生产“清剿”行动的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六不准”规定情况;“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达标情况;是否存在一证多厂、分包转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

6、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7、道路交通:打击危险化学品无证运输、装卸、挂靠经营情况;春运安全工作部署,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及校车,确保凌晨25点长途客车停运或实行落地休息规定的情况。加强路面执法,打击“三超一疲劳”的情况。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情况;GPS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使用情况、“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

8、水上交通:水上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渡口、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实时监管情况,客渡船和运砂船“六不发航”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和运砂船超载、挖沙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

9、校车安全:主要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管理、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管理、校车行驶线路审批管理、校车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校车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改。

油汽管道、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粉尘防爆、水利、特种设备、铁路、电力、农机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坚持企业自查为主。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动员所有企业主动开展自行检查,分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并按照要求在厂区醒目位置公告,同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把隐患整改到位。

(二)强化行政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由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各行业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本行业本系统安全隐患,全面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实施挂牌督办。各地区各行业要对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台帐,对专项行动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深入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级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本级政府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本级本部门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上报上级安委会,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从严督导问责。市安委会将在6月底,在全市组织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督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在各自辖区、各自行业领域内开展检查督导,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行动不认真不负责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515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将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市直有关单位将本行业系统专项行动方案报送市安委办。62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汇总上报市安委办。71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安委办。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15   

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领导(人次)

 

组织督查组(个)

 

派出督查人员(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家)

 

排查发现隐患(处)

 

其中重大隐患(处)

 

投入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已经治理隐患(处)

 

其中已经治理重大隐患(处)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家)

 

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家)

 

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人)

 

其中刑事拘留(人)

 

问责党政领导干部(人)

 

注:带队领导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的领导,各部门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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