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 17:03 作者:益阳市安监局 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安办发〔2016〕12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据气象水文部门分析预报,今年汛期,全市总降雨量为1070-1500毫米,较常年偏多2至3成;主汛期6至8月降雨量610-910毫米,较常年偏多4至5成,雨水相对集中期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和8月下旬。降雨集中期内安化、桃江等山丘区极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南县、沅江等洞庭湖区可能出现大的洪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现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保安全,防事故”放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全市要高度重视汛期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把“保安全,防事故”放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加强2016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17号)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发展。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巩固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安保”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行业领域要巩固和深化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安保”专项整治成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尾矿库(灰渣坝)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监测监控和检查,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尾矿库提前治理、除险加固或采取泄载等措施,并要采用先进手段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坝体安全可靠。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严格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市政排水系统、户外广告设施、人员密集场所设施、中小学危旧校舍、校车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

市安委会将于近期开展全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下发通知,督促所属企业在4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防范于未然。

三、以监管执法作为总抓手,督促各行业企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各地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结合“两月一行动”,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严管重罚要求,严肃查处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及时解决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要强化台帐管理,对本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专门责任人挂牌督办,暂不能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确保汛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突出尾矿库的监管监控,所有尾矿库要责任到人,4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尾矿库监管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企业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巡查值班情况的督查抽查,凡发现有履职不尽力、脱岗、漏岗或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一律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高危重点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5月中旬前,各行业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湘安办明电﹝2016﹞17号》请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下载。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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