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安办发〔2015〕2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
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工作,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6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安监[2014]2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6号),经请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
根据“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原则,结合地域分布、烟花爆竹产业特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关闭及打非工作等情况,确定2015年至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布点数量为35家。各区县(市)布点情况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形式
(一)按照申请经营(批发)范围分为烟花类(A、B、C、D)级、爆竹类(C)级二种形式。
(二)按照申请审查类别分为设立、延期和变更三种形式。
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需载明的内容
(一)企业注册地址应当与实际经营地址相一致。
(二)仓储设施地址应载明仓储实际地址。
(三)许可经营范围应根据仓储条件和申请事项载明烟花爆竹的危险等级和经营方式。载明“烟花爆竹(A、B、C、D)+(批发及储存)。
四、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批
(一)设立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申请,获取立项批复。
2、凭立项批复选择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地址,并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
3、依据用地和规划手续填报《烟花爆竹企业新、改、扩建申请审批表》。
4、凭立项批复和《烟花爆竹企业新、改、扩建申请审批表》报市安监局,获取同意。
5、依据《烟花爆竹企业新、改、扩建申请审批表》聘请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计,并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6、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建设,安全设施必须同时进行施工。
7、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完毕后向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8、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65号)要求提供的资料报送益阳市政务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窗口,依法申请。
9、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许可申请依法受理、审查、决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储存和配送服务能力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的,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二)延期
1、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经营(批发)企业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市安监局提出延期申请。
2、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企业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提供资料依法申请延期。经现场核查,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安全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不予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3、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按照《办法》要求提供资料依法申请延期,市安监局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三)变更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址的,按《实施办法》要求提供资料依法申请变更。
(四)改建、扩建、搬迁或隐患整改
经营(批发)企业需扩大储存能力(增加储存量)或因储存场所环境条件变化需对仓库进行改建、扩建、搬迁或隐患整改,按以下程序办理。
(1)原址满足扩建、改建方案或隐患整改,不新增建设用地的,企业应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扩改建方案”和《烟花爆竹企业改扩建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向市安监局提出改、扩建申请,按设立程序第4至第8条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2)原址不能满足扩建、改建方案,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企业应按照设立程序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五、审批程序及时限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办证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四个工作环节,办结时限按《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六、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
我市是烟花爆竹产品贸易活跃地区,省局《通知》下发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努力遏制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均应建立并使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确保每一批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准确、台账清楚。如发现未建立或建立未使用该系统的,安全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在本地销售终端发现未张贴流向信息标识标码的,一律按照违规销售处理,并倒查相关企业及生产企业责任。
(二)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行政检查。各区县(市)安监部门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2013〕4号)以及《湖南省安全监管机关行政检查实施办法》(湘安监〔2014〕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计划行政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或移交,并做好登记备查。要协同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检查。联合检查发现的违反安全经营条件的由安监部门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运输或者擅自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由公安部门查处;未采用特种车辆擅自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商品质量不合格,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烟花爆竹产品行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原产地、“三无”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交由工商质监部门进行查处。
(三)强力提升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本质安全。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要认真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现有烟花爆竹仓库进行改造升级,特别是针对库房建筑结构、防雷、防爆、消防等安全设施、安全距离、疏散条件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坚决进行整改,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在进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中,要重点查找安全条件、安全设施方面的问题,并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切实提高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本质安全条件。
附件:
1、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仓储单位布点情况。
2、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申请审批表。
3、烟花爆竹企业改扩建申请审批表。
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5、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查书。
6、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报资料目录(设立)。
7、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报资料目录(延期)。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附件1:
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仓储单位布点情况
区县(市) |
现有数(家) |
确定数(家) (2015年-2020年) |
安化县 |
4 |
7 |
桃江县 |
2 |
5 |
沅江市 |
3 |
6 |
南 县 |
3 |
6 |
大通湖区 |
2 |
4 (注:大通湖区现有2家批发企业,4个储存仓库,不便于安全监管,新增数量用于现有企业的分拆,如现有企业不分拆,大通湖区不再新增.) |
资阳区 |
2 |
2 |
赫山区 |
4 |
4 |
高新区 |
1 |
1 |
全市总计 |
21 |
35 |
附件2:
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申请审批表
申请单位(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系电话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报单位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
经办人 |
|
联系 电话 |
|
|||||||
申报项目名称 |
|
|||||||||||
申报类别 |
□新建 □整体搬迁 □扩建 □改建 |
|||||||||||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编号 |
|
经济 类型 |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
编号 |
|
许可 生产 范围 |
□烟花类[□A□B□C□D] □爆竹类[□A□B□C□D] □引火线 □烟火药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上年度从业人员(人数) |
|
上年度产值(万元) |
|
上年度年纳税(万元) |
|
|||||||
新增产品 |
|
计划新增产值(万元) |
|
计划新增税收(万元) |
|
|||||||
新建库房(栋) |
|
建设面积 (m2) |
|
项目计划使用土地面积(m2) |
|
|||||||
申 请 报 告 |
(本栏不够,可附页)
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村民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区县(市) 安监局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市安监局 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备注 |
|
附件3:
烟花爆竹企业改扩建申请审批表
申请单位(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联系电话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报单位 |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
经办人 |
|
联系 电话 |
|
|||||||
申报项目名称 |
|
|||||||||||
申报类别 |
□改建 □扩建 □隐患整改 |
|||||||||||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编号 |
|
经济 类型 |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
编号 |
|
许可 生产 范围 |
□烟花类[□A□B□C□D] □爆竹类[□A□B□C□D] □引火线 □烟火药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上年度从业人员(人数) |
|
上年度产值(万元) |
|
上年度年纳税(万元) |
|
|||||||
新增产品 |
|
计划新增产值(万元) |
|
计划新增税收(万元) |
|
|||||||
新建工库房(栋) |
|
建设面积 (m2) |
|
项目计划使用土地面积(m2) |
|
|||||||
申 请 报 告 |
(本栏不够,可附页)
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乡镇安监站 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区县(市) 安监局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市安监局 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
备注 |
|
附件4: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 花 爆 竹
经 营(批 发)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设立 □变更 □延期
单位名称 |
|
经 办 人 |
|
联系电话 |
|
填写日期 |
|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设立、延期、变更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书表格中,除“单位网址”、“电子信箱”是可选项外,其他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固定资产总值”、“销售额”、“出口额”分别指填写本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总额、出口总额。以前未经营烟花爆竹的不需填写;
“申请经营范围”栏在[ ]内选择性划“√”。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单位名称 |
|
主要负责人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仓储设施地址 |
|
|||||||||
经 济 类 型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单位网址 |
|
电子信箱 |
|
|||||||
工商注册号 |
|
登记日期 |
|
|||||||
登记机关 |
|
|||||||||
固定资产总值 |
万元 |
销 售 额 |
万元 |
出 口 额 |
万元 |
|||||
从业人员 |
人 |
其中 |
安全管理人员 |
人 |
运输车辆 |
辆 |
||||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
人 |
|||||||||
申请 经营范围 |
烟花类[ ] |
产品分级 |
A[ ] B[ ] C[ ] D[ ] |
|||||||
爆竹类[ ] |
产品分级 |
B[ ] C[ ] |
||||||||
烟火药[ ] 黑火药[ ] 引火线[ ] |
||||||||||
申请意见 |
本单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并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申请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表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单位名称 |
|
|
|||||||||||||
主要负责人 |
|
|
|||||||||||||
注册地址 |
|
|
|||||||||||||
申请经营范围 |
烟花类[ ] |
产品分级 |
A[ ] B[ ] C[ ] D[ ] |
烟花类[ ] |
产品分级 |
A[ ] B[ ] C[ ] D[ ] |
|||||||||
爆竹类[ ] |
产品分级 |
B[ ] C[ ] |
爆竹类[ ] |
产品分级 |
B[ ] C[ ] |
||||||||||
烟火药[ ] 黑火药[ ] 引火线[ ] |
烟火药[ ] 黑火药[ ] 引火线[ ] |
||||||||||||||
仓储设施地址 |
|
||||||||||||||
经 济 类 型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单位网址 |
|
电子信箱 |
|
||||||||||||
工商注册号 |
|
登记日期 |
|
||||||||||||
登记机关 |
|
||||||||||||||
固定资产总值 |
万元 |
销 售 额 |
万元 |
出 口 额 |
万元 |
||||||||||
从业人员 |
人 |
其中 |
安全管理人员 |
人 |
运输车辆 |
辆 |
|||||||||
仓库保管和守护人员 |
人 |
||||||||||||||
原许可证编号 |
|
||||||||||||||
申请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手续。
申请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5:
烟 花 爆 竹
经 营(批 发)许 可 证
审 查 书
单位名称 |
|
受理编号 |
|
受理日期 |
|
受 理 人 |
|
审查类别 |
|
发证机关 |
|
益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1.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查书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2. 本审查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 “单位名称”、“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分别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受理编号和日期;
“受理人”同受理通知书载明的“受理人”;
“审查类别”填写“申请”或“变更”;
“发证机关”指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安全监管部门。
4. 表1适用于对“申请”的审查;表2适用于对“变更”的审查。
表1、表2中的“审查意见”由审查人员填写“符合条件”、“基本符合条件”或“不符合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简要说明情况。
发证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将未列入表1、表2中的审查内容附后,作为本审查书的辅助文字材料。
5. 表3中“审查人员”栏填写参与审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审查意见”栏填写是否同意颁发(或变更)许可证的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6. 表3中“承办科室意见”栏填写承办科室是否同意颁发(或变更)许可证的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发证机关意见”栏填写发证机关决定是否颁发(或变更)许可证的意见,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7. 表4中“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注册地址”分别填写与申请书相对应的内容;
“许可经营范围”栏在[ ]内选择性划“√”;
“证书编号”栏填写格式为:(X)YHPF[X2]X3 X4 。其中:X1为所在省区市的汉字简称;X2为发证年份;X3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如果是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发证则填写000,如果是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发证则填写所在市行政区划代码字母码(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X4为5位顺序号;
“证书有效期”为自发证日期起至第三年该发证日期的前一日;
“发证日期”为发证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
表1
序 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意见 |
审查人 签 字 |
备 注 |
1 |
法人条件 |
|
|
|
2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
|
|
3 |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
|
|
4 |
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
|
|
5 |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
|
|
|
6 |
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 |
|
|
|
7 |
一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
|
|
|
8 |
仓库(实物经营场所)内外部安全距离、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 |
|
|
|
9 |
仓库(实物经营场所)的消防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
|
|
|
10 |
库房(实物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及定级、定量 |
|
|
|
11 |
库区和库房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
|
|
|
12 |
运输车辆和配送服务能力 |
|
|
|
13 |
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
|
|
|
14 |
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人员以及器材、设备 |
|
|
|
15 |
安全评价报告及评价结论性意见 |
|
|
|
表2
变更事项 |
审查内容 |
审查意见 |
审查人 签 字 |
备 注 |
变更 单位名称 |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副本 |
|
|
|
变更 主要 负 责 人 |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副本 |
|
|
|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考核 |
|
|
|
|
变更 注册地址 |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副本 |
|
|
|
变更 经营范围 |
仓库(实物经营场所)内外部安全距离、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 |
|
|
|
库房(实物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及定级、定量 |
|
|
|
|
运输车辆和配送服务能力 |
|
|
|
表3
现场核查人员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职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区县(市)安监局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发证机关承办 科室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发证机关意见 |
发证机关负责人 发证机关(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表4
许可证载明内容 |
单位名称 |
|
||
主要负责人 |
|
|||
注册地址 |
|
|||
经济类型 |
|
|||
仓储设施地址 |
|
|||
许可经营范围 |
烟花类[ ] |
产品分级 |
A[ ] B[ ] C[ ] D[ ] |
|
爆竹类[ ] |
产品分级 |
B[ ] C[ ] |
||
证书编号 |
( 益 )YHPF[ ] 号 |
|||
证书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发证机关 |
|
|||
发证日期 |
年 月 日 |
附件6: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报资料目录
(设立)
序号 |
内 容 |
页 码 |
备 注 |
1 |
新设立批发企业的申请审批文书复制件; |
|
|
2 |
批发许可证申请书(设立); |
|
|
3 |
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
|
|
4 |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
|
|
5 |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
|
6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复制件; |
|
|
7 |
企业员工花名册; |
|
|
8 |
本单位签订的员工劳动合同复制件; |
|
|
9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
|
|
10 |
购买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的财务票据复制件; |
|
|
11 |
购买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财务票据复制件; |
|
|
12 |
购买产品流向信息系统设备的财务票据复制件; |
|
|
13 |
运输租赁合同及运输单位营运资质证书复制件; |
|
|
14 |
专用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
|
|
15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复制件; |
|
|
16 |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
|
|
17 |
安全评价报告、防雷检测报告; |
|
|
1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
|
附件7: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报资料目录
(延期)
序号 |
内 容 |
页 码 |
备 注 |
1 |
批发许可证申请书(延期); |
|
|
2 |
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
|
|
3 |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
|
|
4 |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
|
5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复制件; |
|
|
6 |
企业员工花名册; |
|
|
7 |
本单位签订的员工劳动合同复制件; |
|
|
8 |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
|
|
9 |
购买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的财务票据复制件; |
|
|
10 |
购买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财务票据复制件; |
|
|
11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
|
|
12 |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
|
|
13 |
运输租赁合同及运输单位营运资质证书复制件; |
|
|
14 |
专用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
|
|
15 |
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
|
|
16 |
安全评价报告、防雷检测报告; |
|
|
1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