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益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09-26 16:17 作者:市安委办 来源:益阳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

《益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修改意见的函

 

各区县市(安)委办、市安委成员单位:

《益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已制定,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于9月27日4:00前报我办。

联系人:郭浩 15673725257,QQ515993883

 

益阳市安委办

2016年9月26日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益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审定,现将《益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实施。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 日

 

《益阳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安〔2016〕11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煤安监〔2016〕6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依法治安、科技兴安,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过程管控、监管执法和事后处置,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

(二)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

(四)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五)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

(六)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和实施措施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健全安全防控分级标准体系。在矿山、危险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油气管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逐步推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市县乡各级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我市较大、重大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网格化排查,评估确定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建立市县乡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3)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由安委会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常年检查组,建立市级领导分级带队巡查制度,全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建立完善计划巡查、专项巡查、定点巡查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和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县乡各级安委会要组织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常年检查组,建立相应的领导带队巡查制度。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到2018年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油气管线占压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普查、监控和治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挂牌督办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升级,并公开曝光,严管重罚,严格行政问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每季度应梳理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对于影响全局且涉及跨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隐患,提交市安委办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完善市县级领导挂牌督办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五个一”(即一个重大安全隐患、一名牵头责任领导、一套整改工作方案、一个牵头责任部门和一个整改期限),市县级领导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明确到人。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1)调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保险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风险防控作用。

(2)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实施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工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市县乡各级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方案。

(3)强化失信惩戒联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违法违规情况与工伤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加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4、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计划执法,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市县乡各级安委会要制定相应的执法计划和工作细则,坚持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违法现象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党政领导带队驻点督导,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点隐患。

5、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把打非治违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两客一危”(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非法运输、非法挂靠、动态监控有意闭锁,矿山超深越界、图实不符、以采代探、以采代建、以包代管,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治重大隐患。大力推进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切实逐年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6、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六项”制度,加大“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长期停产停建矿山、项目的监管,严把复工复产关。严厉惩处非法生产导致的事故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7、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对企业技术装备进行综合评定,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8、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加快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进一步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安装防碰撞系统。

9、鼓励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科技研发。鼓励有关单位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0、加快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深入排查分析本地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要工程、重大安全隐患,积极主动落实攻坚措施,多方筹集资金,精准高效地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1、加快推进落后小企业退出工作。出台依法淘汰关闭退出落后小危企业政策意见,2016年底前,关闭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5家煤矿企业,到2018年底前,力争退出所有煤矿企业。

12、严格规划准入。建立健全安全专项规划制度,市县乡各级要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区。

13、严格规模准入。2016-2018三年内,不再新批规模以下非煤矿山企业,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冶炼、小化工等高危企业。对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安全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投入使用。严格落实涉危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措施,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人数。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14、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和培训考试制度。

(五)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围绕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现场管理,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保持县级政府由常务副职或担任常委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不动摇。

(3)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

16、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4〕19号)的贯彻落实,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规范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和大型农(林)场安监机构设置,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标准化建设,推进《益阳市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意见》的实施,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

17、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对照创建标准,严格考核验收,强化动态管理,各区县(市)要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推进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地、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农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市安委会要组织对各区县(市)的考核验收工作,评选出示范县市区,并进行动态管理。

1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监管执法与督查检查的重点,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和安责险费率浮动、与信贷融资、项目用地、招投标挂钩等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推动达标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的标准化,坚持对人、机、物、环境等生产要素的全过程风险控制,把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六)加强应急管理。

19、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全员应急培训,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0、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相关部门、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专家之间的协作机制,建立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21、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设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8年,力争促成以市级和县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支撑,省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为中心,以高危及重点企业视频监控系统为终端节点的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严格事前问责。对工作怠慢,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上级指示精神不落实的,按照益阳市事前问责暂行规定,严格事前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非法违法行为存在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电〔2014〕120号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国家有关部委制订的行业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制订实施方案,抓紧组织推进。各区县(市)、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全市以赫山为试点区,其他区县(市)各确定1个试点乡镇、1家试点企业(单位),抓紧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市安委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区县(市)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每月20日前,各区县(市)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将“五个一批”统计表(见附件)和典型案例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安委办。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区县(市)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报告本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市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与“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一并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联系电话:0737-4211255、4211096(传真);

电子邮箱:453456888@qq.com。

附件:“五个一批”统计表


附件

“五个一批”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16年   月至    月

行业领域

曝光重大隐患(项)

惩治典型违法行为(起)

通报“黑名单”企业(家)

取缔违法企业(家)

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家)

合       计

1.煤矿

2.非煤矿山

3.危险化学品

4.烟花爆竹

5.油气管道输送

6.道路交通

7.水上交通

8.建筑施工

9.消防

10.粉尘防爆

11.其他行业领域

注: 1、填报内容均为在本地区(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公开曝光或印发文件公布、通报的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企业;

2、各区县(市)每月要随同统计表报送1个以上具体案例;

3、每月20前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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