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09:11 作者: 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安监发201732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

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于20177月起至12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下简称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以推动企业依法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执法检查对象。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7方面情况(见附件1)。

并对区县(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将应急管理执法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情况,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的开展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所列项目,查阅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应急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台账、教育培训和演练训练记录、应急预案管理等资料。

(二)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企业应急设施设备、装备器材等应急物资是否完好,应急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询问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教育培训和掌握应急知识情况。必要时,检查组可以设定事故情景,检查企业应急处置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710日前)。各区县(市)制定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计划,确定检查对象和内容、全面动员部署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改(711日至810日)。各单位督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对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执法检查(811日至1130日)。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突出高危行业企业,认真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重罚,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市安监局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区县(市)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局、市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培训,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和程序,准确把握执法检查依据和标准,做到检查项目不漏、内容不缺。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确保证据充分有效。

(三)遵守工作纪律。要严肃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信息沟通。各区县(市)在执法检查中要及时与被检查企业和所在地政府部门交换意见,总结推广经验,交办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请各区县(市)局于715日前,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117日前报送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和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报。联系人及电话:张业泳,4221350,邮箱:412061658@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2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76  


附件1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整改或行政处罚)

1

组织体系

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八条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2

应急救援队伍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管总局第 87  号)第六百七十六条、第六百九十九条;《矿山救护规程》(AQ/1008

4.4,7.3,7.5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4.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第 77  号修改)第四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邻近

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 AQ/1009 要求达到

质量标准化等级。

 

 

4.(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

 

 

3

应急物资装备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维护

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

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

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

等设施。

 

 

4

应急预案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

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

预案规定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安

第 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

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企业应急

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企业应急工作要

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

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互衔

接。

 

 

10.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织机

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

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职

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2.应急预案是否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发

放至本企业相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5

应急演练

1.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

练一次。

 

 

3.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5.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

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63  号修改)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第三十一条;《矿山救护规程》(AQ/10088.1.1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4.是否将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纳入企业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并记录。

 

 

6.一线职工是否掌握本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

卡的内容。

 

 

7.是否对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定期组织

考核。

 

 

8.是否建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包含从业人员应

急知识培训与考核等内容。

 

 

9.(针对矿山企业)是否按期对有关负责人、救援管理

人员、矿山救护队及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进行培训。

 

 

7

应急处置

1.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

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八十条,第九十六

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493号)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安全监管总局第 88 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2.高风险区域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3. 是否有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

 

 

4.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

位是否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

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5.(查阅有关资料)事故发生后,是否按照《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6. (查阅有关资料)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是否第一时间

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启动应急预

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

 

 

7、(查阅有关资料)事故救援过程中,是否发生次生衍事故,造成伤亡扩大。

 

 

8、(询问从业人员)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备注

 

 

附件2

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日期:

执法对象

执法结果及查处情况

 

计划执法企业

数量(家)

实际执法企业数量(家)

查处违法

行为(起)

下达执法文书数量(份)

立案数量(起)

经济处罚

数量(起)

经济处罚

额度(元)

非煤

矿山

 

 

 

 

 

 

 

危化

企业

 

 

 

 

 

 

 

商贸

企业

 

 

 

 

 

 

 

工业

企业

 

 

 

 

 

 

 

其他

 

 

 

 

 

 

 

总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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