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16:42 作者: 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安发〔2018〕5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益阳行”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湘安〔201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促进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提供舆论支撑。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举办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讲活动。通过请市安委会领导、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宣讲、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建由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宣讲团为本系统内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二是举办安全知识网络“微学习”活动。市安委办依托益阳安监微信公众号全年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网络学习活动。各地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三是开展“益阳安全大讲坛”活动。择优组建由党政领导干部、安委办负责同志、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先进人物组成的宣讲团,巡回宣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事迹,弘扬正气,凝聚正能量。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安全生产“七进”的要求,在当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发动群众参与网络“微学习”活动、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组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通过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三)开展新闻宣传活动。一是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重要工作举措,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要组织安全理论文化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要求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

(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以及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和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信息预警预报;集中组织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幸福毁于尘埃》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拍摄制作、采购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大行动“五个一”活动。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强执法防事故”大行动“五个一”(一个通报、一年评比、一个竞赛、一个征文和一个专栏)活动(活动单独制定方案予以实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将“五个一”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特别是通过“每月一通报”活动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案卷质量评比”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安康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电视竞赛增强行政执法意识,通过征文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文化素养,通过开辟“强执法防事故”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牢牢坚守“发展不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的底线,依法治安,依法行政,构建“执法+宣传”的立体模式在全社会培育现代的、科学的、发展的安全文化体系。

(七)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力量精心创作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择优在益阳安监公众号、门户网站推广展示,并报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科技活动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

三、“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我市“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活动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聚焦“强执法防事故”大行动,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宣传:

(一)“开放益阳”和“安全益阳”主题。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主流媒体记者到区县(市)、企业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开放益阳”和“安全益阳”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这个重点,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行动,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使用电气火灾智慧防控系统等行业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强执法防事故”大行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四、组织机构

成立益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益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彭建忠任顾问,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邓兴旺任主任,市安监局领导及市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刘轶才兼任组委会执行副主任,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安监局协调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各区县(市)、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益阳行”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采取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在客运车站、火车、高速公路、港口、公共广场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要认真发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市组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在进行宣传推介。7月上旬,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请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5月22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

请联络员于6月每周五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7月2日前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曾正平、左金凤,2906008、2906017(传真),电子邮箱:415505218@qq.com。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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