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09:31 作者: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应急发﹝2019﹞9号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各尾矿库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为落实省、市防汛工作会议要求和张值恒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进入汛期以来,我市强对流灾害天气频发,特别是6月以来,频繁的强降雨,使尾矿库库岸两侧土壤地下水饱和、山地松软,极易诱发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 (下游1000米影响范围内存在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安全度汛形势严峻。各区县(市)应急局、各尾矿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绷尾矿库安全度汛这根弦,克服疲劳厌战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把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思想统一到张值恒市长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防汛工作会议要求上来,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全面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尾矿库企业要切实落实防汛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可靠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尾矿库度汛安全。要制定并完善尾矿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汛度汛、人员撤离、应急救援等方案,切实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防汛安全和应急抢险知识的培训教育,有效提升尾矿库工作人员辨识和处置险情的能力。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专人巡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险情。特别是“头顶库”,要采取降低库水位、与下游居民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特大暴雨停止排放尾矿、遇险后第一时间发布险情警报、快速组织群众撤离等有效防控手段,确保尾矿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县(市)应急局要切实履行尾矿库属地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应急值守和汛期巡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震、地质灾害等信息,切实做好灾害预警工作,督促尾矿库企业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引发的尾矿库溃坝事故。对存在险情或遭受洪水威胁的尾矿库,要立即派员到现场踏勘,及时组织做好下游群众安全撤离和应急除险工作。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区县(市)应急局、各尾矿库企业要认真落实《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19号)要求,安排部署尾矿库汛前、汛期和汛后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一是检查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认真落实汛前有效降低库内水位等措施。二是检查尾矿坝主坝、副坝、拦水坝是否存在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情况。三是检查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过水不畅等。四是检查库区周边山体有无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以及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五是检查危库、险库治理责任单位汛前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六是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情况。七是检查洪水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设施完好情况。

四、狠抓隐患治理与检查督导。各区县(市)应急局要认真督促尾矿库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各县区市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及时深入企业进行检查督导,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面开展汛期尾矿库专项核查。市局将于7月份对各区县市和尾矿库企业安全度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加强联动与信息报送。各区县(市)应急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极端气候对尾矿库安全威胁的严重性,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协作联动,通过“微媒体”、“微信群”和“汛情发布”等及时推送汛期天气预警信息,及时掌握天气趋势变化信息,及时发布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各区县市应急局、各尾矿库企业对在汛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险情,造成尾矿库安全度下降,构成病库、险库、危库的,应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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