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属地和行业部门森林防灭火各项责任,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举措到位,全面实现市政府确定的森林防灭火“两个确保”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审议稿),结合益阳森林防灭火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重点乡镇(街道)。
二、考评内容
详见《益阳市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专项考核细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森防办能力建设、源头治理、基层基础、扑救能力和总结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三、考评时间
2023年11月-12月
四、考评组织
成立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的考评组。
五、考评形式
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合并进行,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实地考评。
六、考评奖励
督查激励名额:县市区3个,市直成员单位6个,乡镇5个。
(一)县市区:
对考评年度内实现了“两个确保”,且在森林防灭火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前3位的评为先进单位,每个奖励5万元。
(二)市直成员单位:
对考评年度内实现了“两个确保”,且在森林防灭火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前6位的评为先进单位,每个奖励2万元。
(三)乡镇街道:
对考评年度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由各县市区按重点乡镇街道数不超过10%比例申报市级先进单位,共5个,每个奖励4万元。
奖励资金从市本年度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中列支。
七、考评工作要求
1、各考评对象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考评组工作,全面报告有关情况,对考核组反馈的意见,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各考评对象要积极开展自评工作,于考评前三天向市森防办报送自评报告和年度总结。
3、考评组要严格按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求组织考评,全面掌握真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