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益阳市坚持“四高”举措,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真查彻改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高规格调度要求。常态化推进“四个一”工作措施,每月确定一个安全生产检查主题,由各市级领导带队对各行业、部门、所联系县市区、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点评例会,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对本月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市安委会联合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市纪委监委和市检察院,对部门单位、县市区政府和企业责任开展督导。
二是高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市安委会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完善《关于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根据2022年度《益阳市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情况,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办法(试行)》作优化修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制定《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等政策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全过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益阳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压紧压实政府、部门、企业各方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高质量排查隐患。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清查、上级督查与专家排查、随机抽查与联合协查“六查”结合,开展地毯式、拉网式、覆盖式排查,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四级”隐患整改责任体系,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登记建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按照“一单四制”的原则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清零。
四是高要求联合执法。建立公检司法、纪委、安委会、部门“四级联动”共建机制,由司法负责法制审核、公安负责刑事侦查、检察院负责公益起诉、法院负责强制执行,结合纪委约谈警示通报、安委会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全过程配合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通过“一案双查”“行刑衔接”“警示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今年来,共开展市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499人次,部门联合检查12966次,累计排查隐患138070个(含重大隐患4134个),完成整改131683个(重大隐患整改3710个),整改率达95%(重大隐患整改率 90%)。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495处,取缔关闭1771处,经济处罚 5222.465余万元,媒体曝光1228次,行刑街接移送司法331人。